[好文] 野草莓学运的荒谬与可笑

楼主: jason0201 (节省我吸)   2008-11-17 23: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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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用本篇说说我身为一个法律出身但却非主流的法律人,怎么看这场闹剧吧!
一. 神圣化的学运是可笑的
我的立场我在一开始就讲明白。
学运跟一般社会运动本质上没啥不同,只是组成份子可能略有不同。
假如一个学运的主张,是愚蠢昧于事实的,却只是因为学生、教授身分使得该活动就神圣
不可批判,这才荒谬可笑到令人无法接受。
这次的“野草莓”,参与者似乎处处散发的就是这种自以为高贵的睥睨,真够恶的。
二. 谈谈宪法
司法院大法官会议解释第445号,首度明确地将台湾的集会游行权切成两部分来探讨,在
逻辑上以及法律上皆精采之作!虽然内容概念抄袭自美国大法官的看法甚多,但仍然值得
鼓掌。
而台湾媒体还是一样维持“失智”本性,从没来有谈过这个1998年就已经谈得很清楚的概
念。
当年的大法官一刀将集会游行问题切成两大块:“内容”和“形式”。
大法官表示,集会游行中群众主张的“内容”,政府不得干预。
当年的问题就在于政府事前审查群众游行主张的内容,凡是“涉嫌主张共产主义或分裂国
土”的一概不准。
大法官的意见即,民众高兴主张什么是他们的基本自由权利,政府管不著,也不能管。一
旦管了,就是违宪!
但另一方面,民众用什么“形式”来进行集会游行,政府就可以在“保障集会游行活动之
和平进行”与“避免影响民众之生活安宁”这两个前提之下进行管制。
比方说,抗议群众不可以拿土制炸弹出来表达诉求,或者抗议群众不能主张要到总统府内
、军事基地内游行主张诉求。
换句话说,集会游行的手段、地点、时间,政府是可以在基于上述两的前提之下,去行使
公权力的。
这就是为什么集会游行的时候,警方可以用拒马、封锁线围出管制区,或挡开不同诉求的
群众。
讲大白话,就是政府有权画出一个区域,你群众在里面要说啥都可以,但是你不能越界。
越界我公权力就能进来。
这背后的逻辑说穿了,就是你爱说啥都可以,言论自由的目的就是要让你有自由把主张说
出来,看能不能影响他人或是博得多数人的认同。集会游行是一种让“说话音量变大”的
有效方式(起码媒体会去采访,等于免费上电视广告宣传),不过你不能借由集会游行来
影响他人的自由或权利。
比方,邱毅当年带头用宣传车冲撞司法单位,这就违法犯规了!这已经跟言论自由无关,
而是“形式”根本不合法!
所以活该邱毅被关进监牢,这本是该付出的法律责任。
同样地,那些把陈云林围在饭店限制人家人身自由的,或者追打中国记者的,当然都是违
法!
这部份我就不赞成我自己的宪法教授–廖元豪老师,最近文章的主张:“把一个基层异议
者的抗争场域,误当成自强活动或嘉年华式的“庆典”、“仪式”,从而自觉或不自觉地
以“秩序”、“裁量”当作衡量集会游行权的基本标准。”
我认为集会游行的本质就是一种意见表达方式,不代表透过这个手段就取得某种正当性,
可以片面侵害他人权益。民主的本质是你透过这个手段来表达意见让多数人听到,但多数
人不见得要认同你的意见。当然你更不能影响到其他人的基本人权,包含“拒绝听你意见
的自由”。
因此,在表达形式上为维护他人权益的一些管制举措当然会应运而生;我无法接受一个失
序的社会运动有其正当性说它手段是可接受的。
表达意见的同时,尊重他人听与不听以及其他自由的目标,自然会是一种秩序与圭臬的追
求。
而这个社会不仅仅存在基层的声音,富人往往更常沦为民意强奸的对象,这也是廖老师眼
界不及之处,但这是题外话了。
顺带一提,大法官还认为偶发性集会游行的情形,“二日前申请的规定”是违宪的;换言
之,偶发性集会游行根本不存在“许可制”或“报备制”的问题;这就是为什么红杉军末
期还有部分人坚守在总统府附近摇国旗,不需要申请(偶发性集会的解释范围可以很广的
)。
从大法官的逻辑,我们回头看陈云林来台马政府的举措。
拉出管制区,在陈云林活动区域要求群众离开,这都是合乎宪法的。群众拿汽油弹被逮、
攻击行为被逮,通通都是合宪合法。
群众拿国旗被阻止,这是违宪的,因为群众要主张什么,那个主张内容警察是不可以管的
。就算你要拿台湾国国旗(真他妈有这鬼国家的话),警察也是管不了的。所以,你议员
、立委跑来作秀,拿的是竞选旗帜,警察当然也管不了。
我们的警察一开始跑去管国旗,也是犯规了。
法律面的东西我希望能尽量讲得简单,复杂深入的就先跳过。关于集会游行与言论自由的
界线,基本上就是大法官画下的那条线,我个人相当欣赏。
接着我们就来看这群不念书的野草莓主张:
三. 逻辑这么差,台政大水准还真烂啊!
看看野草莓的诉求,怎么看逻辑怎么不对,整个也就显得可笑。
1.主张陈云林来台有众多反对声音同时,请也尊重支持他来台的声音。更应该要尊重任何
国籍的人,踏入中华民国领土均依宪法享有基本的自由权。
警察在陈云林身边画出警戒区,本属应当。不管你要支持或抗议他,依照大法官解释445号的逻辑,随你爱怎么讲都行,但是你不能在实质形式上去影响到别人的自由。
一群人围住晶华饭店,或者要半路堵人,这都是超越了“单纯主张言论”的范围,我不懂
这群野草莓书是唸哪去了?文中半点未提。
2.警察打人、阻止国旗,执行勤务过当,这票里面有法律人的学生团体,怎么忘了“法律
诉讼”这么基本的人民权利行使方式?
你们真的那么正义凛然,那就应该要透过台大、政大的法律服务社,免费为这些你们眼中
受到警察欺压的人,依照警察职权行使法提出诉愿、行政诉讼啊!
告到那些执勤过当的员警降级离职,清理警察素质。
官方网站上不是详述了一堆警察滥权的故事?那就想办法去蒐集证据、提起诉讼啊!
你们有法律知识,握有司法武器。你拿着武器不用,也不会反击,只会透过街头政治运动
来奢望达成目的?社会改造是没有特效药的,相信革命、群众运动的下场就是整个社会都
付出庞大的代价,无论是经济或文化,也不侷限在现在,往往更祸延三代。
该不会陈水扁这个法律人立下的典范太成功,而且还是现在进行式,让这些法政学生们一
个个都群起效尤,不管程序正义、不管法律了吧?
你们是唸法律的耶,还是在学校太混了,忙着跟政党的外围学生组织眉来眼去,忙着早早
替自己的政治前途铺路,忘了这些基本必修课程内容吧?
3.要主张修法,那你们的抗议对象应该是立法院,怎么看都不会是行政院或总统府。
修法单位是立法院,有政治系跟法律系学生组成的团体,不会连这点常识都不知道吧?要
修法,请找混吃等死的立委。
立法院离蒋庙不远,走过去不用20分钟。不知道方向的话请往台大医院方向“直直走”就
可以了!
反正人也不多,立法院停车场够坐的。而且还有一些树荫,避风挡雨遮阳光,附近尚有好
吃的凉面店跟排骨便当店,处理民生问题也方便。
马政府愚蠢的“股市跌幅减半”政策、“国安基金护盘”政策以及“减碳”政策,比起警
察职权行使过当更是会动摇台湾经济财政根本的狗屎政策,才是更该被批判的。
因为这三个政策没有法律责任可以谈,了不起就是不痛不痒的政治责任。
警察滥权我前面说过了,就去告死那些烂警察,那是有法律责任的。
法律系的不会连“法律责任”、“政治责任”的内容跟实现手段都搞不清楚吧?
看来还真搞不清楚,野草莓官方网站上,我只看到他们哀怨地娇喘一声:“行政院的高官
或马英九没有正视我们….”,我还熊熊看成是酒店小姐“王董你怎么这么久都没来看人
家…..”的照样造句哩!
你主张修法,那你的“人客恩公”应该是立院“衮衮猪公”吧!
4.端看他们主张内容,是也提到了大法官解释445号,怎么就没讲清楚“形式”、“内容”两个分野呢?
怎么就只取你们需要的部份来谈呢?
现场很多抗议民众本身也犯规违法了,例如冲撞推倒拒马的,警察的逮捕当然是合法正当
,怎么你们又不谈了?
你们也学“一个中国,各自表述”,搞起“一个解释,两种主张”的政治手段啊?太贼了
吧!
另外你们的主张“…..惊觉集会游行法当中存有大量不当箝制人民言论自由的规范在,当
中的症结即在于集会游行法里面充斥了太多不确定的法律概念…..”别开玩笑了,哪部法
律没有“不确定法律概念”的?那我们要法官干嘛?不就是要处理不确定法律概念如何适
用到真实世界?反过来,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存在也是为了让法官有审判空间。
你们要批判这部份被过度限缩或过度扩张解释,请公干众法官。
要改要修法,请到立法院。
结论:
这个马政府要拼经济,有一堆举措通通施力在错误的地方,只会作物理学上的“负功”。
我在讨论金融风暴的文章里面也会慢慢提到,从经济学与法律分析方面怎么看这些东西。
但是同样20几岁的人,我看野草莓一整个就是不念书的可笑笨蛋。
主张的东西肤浅、没逻辑不谈,还搞错对象、搞错责任归属?
我为我的看法作一个简单的表述,至于历史面、政治利益面等一些谈起来就冗长、沈重的
东西,我也跟亲友谈过了,这里就不重复了。
作者: windgod124 (随风步行)   2007-01-17 23:23:00
无视技能开启
作者: annj1228 (annj)   2007-01-17 23:23:00
草莓们其实是在帮马冏护盘~若他们消失~马冏就开始变箭靶!
作者: usemane (擬郝率)   2007-01-17 23:24:00
好文 大推
作者: arthurwang (莫言)   2007-01-17 23:25:00
可惜这些不是台湾国的法律,是中华民国的法律 XD
作者: Raisto (刘大侠)   2007-01-17 23:25:00
超级大好文~发给你一张 好文卡
作者: Integra1   2007-01-17 23:26:00
其实是社会系。
作者: cidking (顺眼型帅哥)   2007-01-17 23:31:00
好文
作者: scimonster (紫色的初夏)   2007-01-17 23:35:00
好文 可是多少人会看?
作者: heart2099 (司徒)   2007-01-17 23:54:00
还不就是一些脑残和小绿莓XD
作者: OPWing (手枪伯)   2007-01-18 00:01:00
推好文,但是野草莓一踩就烂,没啥劲
作者: josephhuang (josephhuang)   2007-01-18 00:23:00
廖元豪老师耶.你是政大的人喔??
作者: tubahorn (警伯)   2007-01-18 00:25:00
超猛!推一下!
作者: quizro ( )   2007-01-18 00:29:00
诚推
作者: mbawen (007)   2007-01-18 00:35:00
good
作者: krara (巧克力酥片)   2007-01-18 00:44:00
好文。
作者: humor9711   2007-01-18 00:47:00
字字精准、正中要害、多学点吧!!草莓
作者: Ashinlee ( 囧> )   2007-01-18 00:57:00
好文无用 你看这么少人推就知道 那些人根本不看
作者: Ashinlee ( 囧> )   2007-01-18 00:58:00
人都只选自己要相信的东西 你再有道理 他们也听不进去
作者: dreambala (梁咏琪爱我)   2007-01-18 00:59:00
作者: geefun   2007-01-18 00:59:00
好文,有看有推!
作者: monoc (monoc)   2007-01-18 00:59:00
作者: Increible   2007-01-18 01:05:00
好文 推!
作者: epephanylo (Sinchin)   2007-01-18 01:09:00
推一个
作者: keyman0208 (keyman)   2007-01-18 01:15:00
同是法律人,推一各!
作者: Tritone (肖维)   2007-01-18 01:22:00
作者: thuki (揮動夜晚的散尾鞭(s))   2007-01-18 01:36:00
期待草莓回这篇
作者: GreenComet (迷宫の十字路)   2007-01-18 01:37:00
好文
作者: praymid (praymid)   2007-01-18 02:04:00
好文要推
作者: tarus (No Mind)   2007-01-18 02:40:00
作者: i376ers (你说呢?)   2007-01-18 03:12:00
好文 学到不少东西
作者: aigret (我想要去跨年)   2007-01-18 03:47:00
他们脑残看不懂啦
作者: JackYiin (燃烧你的小宇宙吧!尹排!)   2007-01-18 05:16:00
专业
作者: ventelp (生平最恨嘴砲人)   2007-01-18 06:03:00
有学到东西推
作者: valenci (birdy)   2007-01-18 07:53:00
推第一点,自己为是到极点。
作者: KMS (半调子魔术师)   2007-01-18 08:09:00
看政黑长知识:D
作者: iwgpg1ghc (就是红袜迷)   2007-01-18 08:11:00
作者: biki (听音乐‧狂喜。)   2007-01-18 08:53:00
推!!!专业好文!!!
作者: ohnotme (来点造型)   2007-01-18 09:02:00
作者: derayxu (所见的盼望不是盼望)   2007-01-18 09:15:00
推!
作者: babypiggy (上帝的宝贝)   2007-01-18 09:25:00
push
作者: geninhuang   2007-01-18 09:58:00
good job
作者: abine (鱼干人妻小气猪)   2007-01-18 10:23:00
专业好文
作者: ahinet (123)   2007-01-18 10:54:00
好文好文!
作者: hiangry (唱歌才是王道~)   2007-01-18 11:45:00
好文推一下~
作者: CLORD (蝶恋花 花怨蝶)   2007-01-18 12:53:00
难得一推~ 好文章!!
作者: aahahahaha   2007-01-18 13:28:00
push
作者: zazz (Hello)   2007-01-18 17:02:00
Push!!!
作者: evi1ufox   2007-01-18 17:35:00
GOOD
作者: kowaco (龙影无明)   2007-01-18 19:53:00
专业
作者: Drone (吐槽即吾命)   2007-01-19 10:14:00
好文不可不推
作者: dearyl (一步一脚印 来比拳头硬)   2007-01-19 12:45:00
专业就要推
作者: Apricotsu (阿匹卡特)   2007-01-19 22:22:00
专业推
作者: phoenixtwo (永言配命自求多福)   2007-01-20 02:28:00
中肯
作者: cincia0602 (认真就输了)   2007-01-21 16:05:00
专业
作者: jamesvini (我爱洁洁)   2008-02-20 09:38:00
推! 中肯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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