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搞] 20xx年台湾国小学社会课本第十三章

楼主: fungku01 (下一位)   2006-11-18 00:23:48
第十三章 族群
 第一节 概说
  所谓族群,指的是具有共同的血缘、文化背景、宗教信仰的一群人。台湾国在前
中华民国时期,曾经陷入族群问题。直到国父陈 衰扁纵横政坛,依照爱台湾主义,
提出一套种姓制度,才有一套解决族群问题的办法。
 第二节 台湾国的族群问题
  在台湾国,因为受到前中华民国政争遗毒的影响,占百分之八十二人口的少数反
动份子,始终对于明禁党的执政仍然无法万众一心地顺从。所以,明禁党游诸席对此
忍不住说:“中国人欺负台湾人”。(请预习数学课本的爱台湾恒等式)
  大体上,爱台湾恒等式循着“台湾之子”=“明禁党”=“台湾”=“爱台湾”
的模式。也就是说,如果你不爱台湾之子或是明禁党的话,你就不爱台湾,就是中国
人,就是中国人欺负台湾人。
  在西元2006年时,台湾国父陈 衰扁的误国机要费被人质疑作假,进而引发大规
模的群众抗议事件。这是台湾国在西元2012年建立之前,所出现的最大规模不爱台湾
运动。
  换句话说,在台湾国内最大的族群问题,来自于少数人的不爱明禁党和台湾之子。
而要解决这些族群问题,我们必须借由“种姓制度”和“双重标准”的推行。
 第三节 台湾国族群问题的解决
  关于种姓制度,社会课本第一章已经详细介绍过,本节的重点在于介绍何谓“双
重标准”。
  “双重标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也是管理学中常提到的棒子与胡萝卜理论。
简单地说,对那些属于不爱台湾的、种姓制度四等以下人、不坚定支持明禁党和台湾
之子的人,要严厉的打击,要用最严苛的标准去审视。而对那些属于明禁党的人呢?
还是那句话:只要爱台湾,什么都无罪。
  何谓双重标准呢?用实例说明:民禁党的委员上宾馆是为了讨论国事,国冥党的
委员讨论国事是为了上宾馆;民禁党的官员收贿是为了爱台湾,国冥党的官员爱台湾
是为了收贿;台湾之孙爱台湾所以可以在美国出生,其他人有美国护照是因为不爱台
湾。第一夫人炒股票是因为穷极无聊,国冥党主席马鹰九捐款是因为做贼心虚。
  要爱台湾,先要学会双重标准,才能无入而不自得。
 例题:
 1.国父陈 衰扁的涉嫌用假名目虚报误国机要费,请问该如何处理?
 答:这是应该的,没什么好处理。台湾之子使用大家的钱是大家的荣幸,况且雷格
探长不也曾经说过:1480万有什好贪的?要贪,就要贪五亿!
 2.国冥党主席马鹰九的部下,涉嫌用假发票报帐,试问该如何处理?
 答:当你听到马鹰九的名字时,就应该要联想到下台,其他什么解释都不用听了。
“马鹰九,下台!”
 3.试评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这句话。
 答:是的,这是伟大而崇高的理想,“王子犯法,与庶民同醉”。但是,法律是台
湾国的最低标准,爱台湾才是大原则。简单来说,爱台湾就没有罪,没有罪自然就不
用犯法。本题只是参考书用来测验大家对爱台湾主义的了解程度罢了。
想想看:你是爱台湾的十八趴多数吗?还是百分之八十二的少数派?别忘记双重标准啊!
作者: Don66   2005-01-18 00:24:00
先推再看
作者: newgunden (年中むきゅー)   2005-01-18 00:25:00
看完再推
作者: ASHDAC (wATer BoYz)   2005-01-18 00:28:00
有看有推,谢谢大大分享
作者: delavino (德拉.危怒)   2005-01-18 00:30:00
1480万有什好贪的?要贪,就要贪五亿! XDDDDDDD
作者: MacOSX10   2005-01-18 00:31:00
动态标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
楼主: fungku01 (下一位)   2005-01-18 00:33:00
M大是指动态道德标准吗? XDDDDD
作者: MacOSX10   2005-01-18 00:34:00
因为钻石的行进路线是动态的,所以会找不到也是很合理的
楼主: fungku01 (下一位)   2005-01-18 00:35:00
下次应该要探讨一下清廉这个主题~~~~:P
作者: shadowtseng   2005-01-18 00:35:00
会做布朗运动的钻石?? 果然是魔戒
作者: gpentacene ( ̄﹁ ̄)   2005-01-18 00:50:00
很好笑,推!
作者: sevenhahaha (喵 喵)   2005-01-18 00:58:00
XDDDDDDD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05-01-18 00:58:00
我建议下次数学课本可以来说说比例原则XD
作者: a12361510 (鸭子)   2005-01-18 02:40:00
XD~百看不厌!拍案叫绝~~~绕圈圈跳舞~双重标准应该改为动态道德标准申论版XD
作者: newym (其实曲终人散是个美景)   2005-01-18 03:06:00
XDDD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欲的天煞孤星)   2005-01-18 03:21:00
太感人了~
作者: Adonisy (堂本瓜一)   2005-01-18 03:54:00
XDXDXD
作者: akiehls (progress)   2005-01-18 08:14:00
有没有这么棒哇
楼主: fungku01 (下一位)   2005-01-18 12:59:00
这章写的有点严肃 下章来讨论社会风俗好了~~~~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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