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5-05-13 12:10:58某案有部分板主改判3-6
6.非政治群体,如攻击行政区域地缘/宗族/信仰/兴趣/性别/性倾向/学历/职业等,
水桶7天。
但因为以前3-6都是针对非政治族群
举例》行政地缘族群(中国人)、性倾向(同性恋),基本上没用过3-6来处置过单一板
友
照以前的逻辑,3-6举例:
嘲笑板友是中国人(不违规)
辱骂中国人(违规)
但现在照板主逻辑
嘲笑板友同性恋(违规)
而且如果处置到单一板友,也应该是3-1的范畴,并涉及特定对象需要本人检举,那该案
是否无效?
因为不懂板主对于3-6是不是又有新的想法
故提此问
作者:
Berotec (备劳喘)
2025-05-13 12:17:00蛤 不是 我想一下要怎么用文字解释应该说 他的解释我虽然买单 但他那句推文外观又长那样所以我觉得最少也构成用那句文字羞辱同性恋群体的问题而不是羞辱D2D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5-05-13 12:35:00蛤,这样就算羞辱同性恋喔我以为羞辱是有什么智障、白痴xxx之类的而且你不是说认同他说嘲笑dust吗..我才问的而且虽然讲到肛门,但也不是肛门=一定同性恋相关吧
作者:
Berotec (备劳喘)
2025-05-13 12:45:00对啊 我知道啊 但finhisky这样思考我不意外啊所以我认同申诉答辩 但我找不到什么真的很合适的帮他减刑我只找得到3-6 勉勉强强能硬套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5-05-13 13:05:00但他也没有很明确讲到同性恋吧,我看有讲到同性恋的就是你而已啊而且不能说硬套吧,如果他是嘲笑dust,那就是嘲笑dust,不是嘲笑同性恋,那就是针对特定人物需要当事人检举。所以不管是用哪条,你一开始就是想要判违规这样?不然干嘛硬套
作者:
Berotec (备劳喘)
2025-05-13 13:15:00你讲这么白我要怎么办RRR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5-05-13 13:15:00对于3-6我的问题如上,不确定你们逻辑是不是这样。至于你的判决我是这样分析的就是了
作者:
Berotec (备劳喘)
2025-05-13 13:16:00喔他有明确讲啊 虽然他用词是“甲”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5-05-13 13:16:00而且你不能一开始就带有想判违规的心态吧…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5-05-13 13:17:00好,但这个3-6逻辑明显跟以前有出入,嘲笑dust对象就是dust、并非同性恋,这是我的想法而且针对原句,肉棒感化肛门,算什么嘲笑同性恋…也不算攻击吧,攻击不是都是》辱骂之类的才算吗我的问题讲完喽,谢谢版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