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uciffar (自动手枪人偶)
2023-01-08 23:55:41一、申请人ID:
luciffar
二、请求重审之文章代号(政检板文章代号)︰
┌─────────────────────────────────────┐
│ 文章代码(AID): #1ZWJ3CM5 (HateP_Picket) [ptt.cc] [检举] #1ZW087Ol Zuiho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69411020.A.585.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三、要求重审理由
若为被判决者,请针对犯行并非故意等进行申辩
若为检举者,请针对被检举人之犯行,板主判决是否过轻进行申辩
若认为判决有违反板规之处,请列出相关板规以进行检讨。
就事论事、理性讨论,切勿人身攻击!违者退文
→ Zuiho: 四楼你讲那些好像不是台北就是新北 而治安好像是地方政府管 11/25 07:57
→ Zuiho: 的 11/25 07:58
→ Zuiho: 啊 看到luciffar了 大家小心 说他阅读能力烂会被他检举 请 11/25 07:59
点名 谩骂
→ Zuiho: 大家小心 11/25 07:59
推 sos007sos: 请被检举人答辩 11/30 21:19
推 zeuswell: 意见:未达,因被检举人此前已因为相关字词受检举第三 01/02 01:48
推 zeuswell: 章成立。关本案推文应属于描述前述事件,非直接攻击 01/02 01:48
推 Rrrxddd: 未达 01/03 19:41
zeuswell:
攻击没有所谓的直接间接吧 只要是攻击都是会令人受到伤害的
Rrrxddd :
没有说明原因 我不晓得申诉方向该如何答辩 看来这案很可能又要跑小组了
还是 Rrrxddd 可以在此案先说明未达的原因 然后别判决 我在推文答辩?
我先大概猜一下 骂阅读能力烂所以未达?
所谓的能力就是我人格特质的一部分
不会因为骂我 或者骂我的能力而有所差别的 点名+谩骂这样就成立了
#####人格权或知名权(英语:Personality rights)
人格权、名誉,指个人身份、能力、学识、职业与家庭等,影响人格尊严形成的各种评价
,
或称为人的第二生命,在台湾民法第18条与第195条列为一般人格权受保护,
中华民国宪法虽未明文保护但可以使用宪法第22条的基本权利概括保障。
妨害名誉章法见于刑法第309条公然侮辱罪处罚不论事实与否之抽象谩骂;
第310条意图散布于众而指谪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2]
建议
网络公开发表文章,必须文责自负,当心用字遣词千万不能过当,
或有毁损他人名誉、商誉字眼,以免惹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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