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黑 [分身] [共用帐号] 的罚则过轻
建议参考八卦版规
第十六条:〔累犯、多重帐号〕
1-1.若A帐号于水桶中,使用分身B发推文,经查证后:
A帐号加罚水桶一个月
B帐号发文全数退回、并于组务查询结果回报日开始算起,水桶十年
我觉得八卦的处分还不够重
请将水桶期间所有发文全数退文
所有主帐号分身帐号全部水桶十年
直接拒绝往来永绝后患
共用帐号的认定 请比照帐号部买卖帐号 从速从严处理
只要帐号本人自己承认有 [两个人共同操控一个帐号] 或者[听从他人指挥打字]的行为
小组通知不出面说明 既可认定为 分身/共用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