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想讨论一个版规问题,新旧版主都可

楼主: remprogress (rpg)   2023-01-01 13:24:11
我认为此版规不需要修正
且比较认同凤凰零版主的算法及说法
三位版主有个统一的标准可以依循就好
看的出来zeuswell版主因为担心算错误判才会提出这个问题
但其实本版不管检举人或被检举人都有申诉制度
如果检举人认为少算→检举人可以提出申诉
被检举人认为超桶→被检举人可以提出申诉
双方都有管道可以主张自己的权益
如果双方都没有在一周内申诉
那应该视为判决双方合意定案
另外跟大家说声不好意思
我原本要选版主的
那登记那一周工作太忙
忘记登记了...
SORRY
※ 引述《phoenixzero (九尾盛)》之铭言:
: ※ 引述《zeuswell》之铭言
: : 已把妨碍阅读的某人塞回去黑名单中
: : 若新旧版主愿意表示意见的可自己推文
: : 5.违规者于最新违规发生日之前一年度相对日内再度违规为累犯者,并以该期间违规次数
: : 为前科数,违规次数应采“前科累积加重水桶”,水桶天数=判决水桶*(1+前科数)。
: : 很久没详细看版规了,正在看目前的版规
: : 我的问题是
: : 前科是以一篇检举文算的,
: : 还是
: : 以一篇检举文中若有多个违规文章分别计算一次
: : 不知道是不是我太久没注意版规写什么
: : 刚刚看一下发现脑袋转不过来
: : 因为简单查了几件一年内有多次违规跟多篇文章违规的
: : 发现在未超过一年期限中,有愈桶愈少天的案子
: : 以基本七天来算,纯举例:
: : 有个人因为前科2次,然后违规2篇文章
: : 7*(2篇+2前科)=28
: : 然后下次违规了1篇,连同前次累积为3前科
: : 变成7*(1篇+3前科)=28
: : 基本上不该有这种上次跟本次桶的天数相同或更少的状况吧?
: : 所以我们计算前科是以一次公告算还是以违规的篇数或次数算?
: : 若都已经是累积前科加桶,在同一年中不可能愈桶愈少或持平吧
: : 我应该没有提出白痴问题吧?
: : 这问题没清楚之前,我之后不敢随便判欸..
: : 以下是同一个人在同一年愈桶愈少的公告实例
: : 只是想厘清之后判是以什么为计算单位
: : #1YJmBtWE (HatePolitics)
: : #1Z5VC-6P (HatePolitics)
: 基本上 应该是以次数为主
: 依照你的案例
: 有个人因为前科2次,然后违规2篇文章
: : 7*(2篇+2前科)=28
: : 然后下次违规了1篇,
: 这时应该是这样计算
: 连同前次累积应为4次违规
: 变成7*(1篇+4前科)=35 35天才对
: 只是你们在判决的时候
: 要花时间去做搜寻
: 该名使用者有没有违规纪录
: 以及有没有申请撤销纪录
: 以上 欢迎讨论
: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3-01-01 13:26:00
3R跟凤凰零的方式是一开始的方式,是这几天才注意到前任是有直接看公告计算次数我才做个确认,不可能让大家计算方式各有不同
作者: Rrrxddd (RRXD)   2023-01-01 13:54:00
你帮我确认一下 其他的 我桶个==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3-01-01 13:59:00
等等,走在要去按摩的路上没电脑,用手机看要算一下先别急= =我要2个多小时
作者: Rrrxddd (RRXD)   2023-01-01 14:12:00
等等要粗门了qq
作者: TWTP2018 (台湾队加油!)   2023-01-01 18:49:00
忘记登记选情丕变天意民意..对了板主判了就算..不ok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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