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1Zi4szgK (HatePolitics)zeuswell㈢2c3ab

楼主: PReDeSTiNeD (缘)   2023-01-01 14:14:00
[ 检举人 ♥ PReDeSTiNeD ]
[ 被检举人 ・ zeuswell ]
[违反板规]
╭─────────────╮
│第三章 言语/漫骂攻击规范│
╰─────────────╯
 ̄ ̄ ̄ ̄ ̄ ̄ ̄ ̄ ̄ ̄ ̄ ̄ ̄ ̄ ̄
判决要件:[特定的对象/群体]与[明显贬抑词语],需两者皆有应视为言语/漫骂攻击。
[按]
鉴于今日同时也是[国民法官法]上路第一天
检举之同时对政黑版面法规范进行针贬以督导现任三位版主:
╭────────────╮
│ 第三章 谩骂攻击规范 │
╰────────────╯
 ̄ ̄ ̄ ̄ ̄ ̄ ̄ ̄ ̄ ̄ ̄ ̄ ̄ ̄
构成要件:[特定对象或族羣羣体]加以[明显贬抑词汇]
     上开二要件同时成立即可判定为[谩骂]。
[请问今日上任三位版主是否觉得如此修改过更有法感更有逻辑脉络感?]
再接续注明 [zeuswell此帐号] 所涉犯之 [公然侮辱] 版规范
1.本板不鼓励言语攻击,发/推文皆受规范,违反本章规定者水桶35天。
2.特定对象/群体定义:
c.未明确对象,但回文特定对象之文章,并发表攻击内容。
3.明显贬抑词定义: 经由下述网站判决书/辞意判断,词义相同且能证明贬抑之意。
a.裁判书系统:
http://goo.gl/BqhOjY
b.若使用判决书系统,须为有罪判决;只接受妨害名誉/公然侮辱等案由判决书。
[违规文章之代码暨网址及重点说明]
https://i.imgur.com/HsCHfsF.png
┌─────────────────────────────────────┐
│ 文章代码(AID): #1Zi4szgK (HatePolitics) [ptt.cc] Re: [黑特][pz集团]又?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72498621.A.A94.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1 Ptt币 │
└─────────────────────────────────────┘
[zeuswell此帐号]于回复[本政黑议座PReDeSTiNeD]所发表之文中[谩骂]本人为[白目]
[公然侮辱贬抑]本人[指涉性]相当明显 显已足矣
另兹附上[妨害名誉|公然侮辱]之[司法裁判书]
供[RrrxdddScion]二位庭上进行定夺
裁判字号:
台湾台南地方法院 111 年度简字第 3558 号刑事判决
裁判日期:
民国 111 年 12 月 01 日
裁判案由:
侮辱
台湾台南地方法院刑事简易判决
111年度简字第3558号
公 诉 人 台湾台南地方检察署检察官
被 告 陈丽芬
上列被告因公然侮辱案件,经检察官提起公诉(111 年度侦字第14942 号),因被告于准
备程序自白犯罪,本院认宜以简易判决处刑,爰不经通常审理程序,裁定迳以简易判决处
刑如下:
主 文
陈丽芬犯公然侮辱罪,共参罪,各处拘役拾日,如易科罚金,均以新台币壹仟元折算壹日
。应执行拘役贰拾日,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实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实及证据,除犯罪事实一、第1 行至第2 行“台南市○市区○○街00号之
台南市政府劳工局职训就业服务中心新市服务站”补充为“台南市○市区○○街00号‘3
楼’之台南市政府劳工局职训就业服务中心新市服务站”;证据部分补充“被告陈丽芬于
准备程序之自白”、“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善化分局111 年11月3 日南市警善侦字第
1110638773号函暨所附员警职务报告1 份、现场照片3 张”外,其余引用检察官起诉书之
记载(如附件)。
二、论罪科刑:
 ㈠核被告所为,均系犯刑法第309 条第1 项之公然侮辱罪。被告对告诉人王秀玲所为3
次公然侮辱犯行,虽均系在同一地点,惟各次犯行间有相当之时间间隔,且被告自承各次
犯行之具体动机、缘由各不相同(易字卷第95页至第98页),堪认被告犯意各别,行为互
异,应予分论并罚。
 ㈡爰以行为人之责任为基础,审酌被告与告诉人为同事关系,因其主观上认为告诉人之
工作态度、基本应对进退、礼貌礼仪、团队精神、敬业态度、职场伦理观念、自我管理及
自律能力、自我学习精神、察言观色、抗压性、挫折容忍度、服从性、应变及危机处理能
力、基本常识及专业知识、责任担当、人情义理世故、细心及贴心程度、性格等均有不佳
,经常临时请假,屡经沟通未果,向上级反应亦无效,并提出被告与告诉人间之对话纪录
、被告与台南市政府劳工局职训就业服务中心新市服务站前、后任站长及同事之对话纪录
、通讯录、电子邮件、群组对话纪录、就业博览会邀商进度表、办理征才活动评估表、求
职登记表、行事历、疫苗接种纪录卡、预约接种结果、个人出勤纪录、就业服务站外观及
现场照片、征才资讯、新市台拜访厂商总表、各台邀商进度表、办理现场征才活动总表、
征才活动签到表、意见回馈单、台南市政府劳工局职训就服中心函文及所附台南市政府劳
工局暨所属机关职员执行职务遭受不法侵害通报表、访谈纪录、被告之陈述意见状等附卷
为凭(本院被告庭呈资料卷一、二),未思循其他正当管道解决与告诉人于工作上之摩擦
、争执,竟一时气愤,数度公然以侮辱之言语对告诉人为人身攻击,用语显已超出社会通
念所认常人能容忍之范围,所为已逾越职场应有之人际界线,非仅贬损告诉人之人格尊严
及社会评价,更造成告诉人身心受创,参以告诉人于案发时怀有身孕,于110 年10月29日
被告第3 次犯行后,告诉人因下腹痛及子宫收缩就医,经医师建议卧床安胎休养至生产为
宜等情,有璟馨妇幼医院诊断证明书1 份在卷可佐(他字卷第15页),而被告迄今仍未与
告诉人达成和解赔偿损害等情,有本院111 年10月21日公务电话纪录及告诉人111 年11月
7 日刑事陈述意见状各1 份附卷可按(易字卷第15页、第29页至第30页)。惟念被告前无
涉犯任何刑事案件之前科纪录,有台湾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纪录表1 份存卷可参(简字卷第
9 页),素行良好,自述任职期间进修领有中华民国技术士证书职类乙级技术士技能检定
合格、“CPAS咨询师”职涯顾问资格认证证书、法务部○○○○○○○○○感谢状、台南
市劳动节模范劳工表扬,并提出各该证书、感谢状及奖状及受奖照片等附卷为凭(易字卷
第53页至第63页),而本件经告诉人通报台南市政府劳工局职训就服中心安全及卫生防护
小组会议审议,认被告确有侮辱之不当语言暴力行为,复提送该中心公务人员甄审暨考绩
委员会审议,被告该年度之年终考核结果为乙等等情,亦有该中心111 年1 月5 日南市劳
训字第1110072174号函、职场不法侵害事件处理小组访谈纪录、约用人员考核通知书各1
份在卷可稽(易字卷第37页至第51页),参以被告犯后于本院终能坦承犯行,及自承为大
学毕业之智识程度,未婚、无子女,现任职于新市就业服务站工作,每月收入约新台币(
下同)3 万多元,即将离职,并与父母、祖父母及胞弟同住之家庭生活及经济状况(易字
卷第99页)等一切情状,分别量处如主文所示之刑,及分别谕知如易科罚金之折算标准,
并审酌被告所犯上开3 罪,均系以人身攻击之言语对同一告诉人为公然侮辱犯行,侵害法
益均相同,非属偶发性犯罪,综合被告全部犯罪情节、手段、危害性,依刑法第51条第6
款规定,应于拘役10日以上,30日以下定其刑期。衡量被告之责任与整体刑法目的及相关
刑事政策,依刑法第51条所定限制加重原则,及多数犯罪责任递减原则,爰定本件被告应
执行之刑如主文所示,并谕知如易科罚金之折算标准。
三、据上论断,应依刑事诉讼法第449 条第2 项、第3 项、第454 条第2 项,刑法第309
条第1 项、第41条第1 项前段、第51条第6 款,刑法施行法第1 条之1 第1 项,迳以简易
判决处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决,得自收受送达之日起20日内,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案经检察官李骏逸提起公诉,检察官高振玮到庭执行职务。
中  华  民  国  111  年  12  月  1   日
刑事第四庭 法 官 陈品谦
以上正本证明与原本无异。
如不服本判决应于收受判决后20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书
状(应附缮本)。
书记官 赵建舜
中  华  民  国  111  年  12  月  1   日
附录本案论罪科刑法条:
中华民国刑法第309 条第1 项
公然侮辱人者,处拘役或9,000 元以下罚金。
附件:
台湾台南地方检察署检察官起诉书
111年度侦字第14942号
  被   告 陈丽芬 女 49岁(民国00年00月00日生)
            住○○市○○区○○路000巷00弄00
             号
            居台南市○○区○○街00号
            国民身分证统一编号:Z000000000号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誉案件,已经侦查终结,认应该提起公诉,兹将犯罪事实及证据并所犯
法条分叙如下:
    犯罪事实
一、陈丽芬与王秀玲均任职在台南市○市区○○街00号之台南市政府劳工局职训就业服务
中心新市服务站。讵陈丽芬因不满王秀玲之工作方式及态度,竟基于公然侮辱之犯意,先
后于如附表所示时间,在上开供不特定民众洽公之服务站,以如附表所示言语辱骂王秀玲
,足以贬损王秀玲之名誉。
二、案经王秀玲告诉及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善化分局函送侦办。
    证据并所犯法条
一、证据清单及待证事实:
编号
证据名称
待证事实
1
被告陈丽芬于警询及侦查中之供述
坦承对告诉人口出如附表所示言语,惟矢口否认涉有本件公然侮辱犯行,辩称:本件是告
诉人长期在工作上表现不佳且请假造成我困扰,我们才会有口角,加上告诉人不承认先前
工作上的错误,我情绪激动才会口出附表所示言语云云。
2
告诉人王秀玲于警询及侦查中之指述
指述本件遭被告以如附表所示言语辱骂之事实。
3
告诉人提出之录音光盘、该等录音档案译文、案发处现场照片
佐证被告于如附表所示时间,以如附表所示言语辱骂告诉人之事实。
二、核被告所为,均系犯刑法第309条第1项之公然侮辱罪嫌。被告如附表所示3次公然侮
辱行为,犯意各别,行为互异,请予分论并罚。
三、依刑事诉讼法第251条第1项提起公诉。
 此 致
台湾台南地方法院
中  华  民  国  111  年  9   月  28  日
检察官 李 骏 逸
本件证明与原本无异
中  华  民  国  111  年  10  月  3   日
书记官 许 顺 登
所犯法条:
中华民国刑法第309条
公然侮辱人者,处拘役或 9 千元以下罚金。
以强暴犯前项之罪者,处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1 万 5
千元以下罚金。  
附表:
编号
时间
辱骂内容
1
110年9月15日上午
真的很没家教、没家教、奉祀争神、只会争。
2
110年9月17日11时许
很白目、一无是处、真的生眼睛没有看过像妳这么差劲的、臭俗仔、一点都没有长进、疯
查某、丑戈厚屎、一副嘴脸、丑死了。
3
110年10月29日11时许
臭俗仔、无能、一无是处、人格违常、无三小路用。
先行示范一位 [司法人] 假若仅有 [政检] 拥有 [发言权・言论自由・表意权]
会是何种大开杀戒腥风血雨光景 毕竟自从 [本政黑议座] 暌违二年之久重返 [政黑]
参选版主之后就受到 [某族羣] 一再造谣抹黑贬抑打压甚至代表该族羣竞选之候选人帐号
还忍不住在竞选期间抛出对本人之检举案卷宗
甚且前后两度抽换卷证内容意图谋害抹杀掉本人参政权
┌─────────────────────────────────────┐
│ 文章代码(AID): #1Ze8Z-go (HateP_Picket) [ptt.cc] [检举] #1ZcfRVcM PReDeS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71465214.A.AB2.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请有权限之论坛版面管理者自行审阅上开检举案之[编辑纪录]
相信可以发现上开该案之历史
被告: PReDeSTiNeD ⇨ charles0939 ⇨ PReDeSTiNeD
内容:
[创作] 客家歌谣《天公落水》并请关心阿兹海默症
#1Ze8KP7V (HatePolitics)
[讨论] 台中人机车的车速为什么那么快?
#1ZagzlhY (HatePolitics)
[公告] 2023政黑板主投票所已开
#1ZcfRVcM (HatePolitics)
本座有特别针对检举案业经起诉确定诉讼被告系属及诉讼范围后抽换卷证内容准否提问:
【板主:ubcs/mother/lwt5..】[八卦] 改板规 见置底公告及备注2 系列《Gossiping》
[←]离开 [→]阅读 [Ctrl-P]发表文章 [d]删除 [z]精华区 [i]看板资讯/设定 [h]说明
编号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标 题 人气:10377
● 8 + 612/27 PReDeSTiNeD □ [问卦]请问检察官检座若案业经起诉能否抽换卷宗?
文章选读 (y)回应(X)推文(^X)转录 (=[]<>)相关主题(/?a)找标题/作者 (b)进板画面
┌─────────────────────────────────────┐
│ 文章代码(AID): #1Zgf2EBF (Gossiping) [ptt.cc] [问卦]请问检察官检座若案业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72122510.A.2CF.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15 Ptt币 │
└─────────────────────────────────────┘
可以透过 [自然法理] 就基本常识判断此抽换卷证甚至连同被告都换过两次
之毒席突袭行为相当不法 简直例如[海沙派]所为 [卒]然临之让人猝不及防
请有长目睭的任何人看到本检举案之后也可以好好细思极恐若任由
[setzer ver 2.0 zeuswell]如此恶意整搞[政黑]
意图将整座[政黑山头]整栋[政黑圣堂]都变成他的形状
长此以往 我们PTT热衷于政治关心[台湾民国]之政治评论者恐将遭其迫害殆尽  [钦此]
作者: Rrrxddd (RRXD)   2023-01-01 15:53:00
受理 请勿再编辑 及 发表无关案件之内容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3-01-01 16:08:00
“修”删的修这个字有的解释囉。你将别人之前在别篇的推文复制贴上到新篇的推文区算不算一种修推文,还不是往上置顶,是直接穿插在新推文的中间,明明才刚点进去看怎么我就已经有推文了?这样还不够白目吗针对这种行为,未来也会把文字订的更明确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