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看有些违规被检举后,违规者修改违规内容后,版主就判不违规。
从以前的版规来看,有的版规把这种行为就做湮灭证据,还会加重水桶;
而个人之前担任版主时间,政黑版规第二章的违规,多数的处分是删除,
所以个人不介意违规者自行修正违规,因为被版主处分也是删除,而不是
接受偷删违规行为。
不过现在大部分第二章的违规,已经有改成累计警告+水桶的处分,不单
单只是删除,是否还适用检举后自行删除、修正就不算违规?版主可以
再考虑考虑。
而有些涉及水桶的违规就不行了,我会去看违规文章有没有被偷改,
偷偷修改文章、删除推文,只是被检举后再改的,一样算违规。
如果违规者发文对版友人身攻击,被检举后,再删除违规内容,算违规吗?
如果违规者发文泄漏版友个资,被检举后,再删除违规内容,算违规吗?
版主应该考虑一下这种会造成版规漏洞的行为,是否应该禁止?
更何况现在新的政检版规,还限制每个版友的检举权(一天只有一篇,
是否违反站规赋予版友的检举权?个人认为仍有疑义),每个违规者先
违规,消耗版友的检举数,修正后再违规,将来也是会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