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被检举人抗辩时间窗口应该有明确规定

楼主: icrose (嗯,咳咳)   2022-03-20 09:26:11
检举人的权益保障时间窗口也就7天。
被检举人的抗辩权利显然也最高不可高过7天
现在我的被检举人,平日里上PTT的时间很充足,很频繁。我每篇文章都几乎隔几分钟就
来嘘。
可是自从检举文发表后。也不嘘我了。Query之上线时间也停留在昨天。
很有可能是避风头,启用分身来PTT玩了。故意拖延我的权益伸张的及时性
虽然以上属于猜测
但显然对抗辩时限在版主邮件通知后,应该有明确的时限规定。比如48-72小时,最多7
天。之后版主应该即刻完成宣判。即便抗辩也不采纳
请各位版主商议,增加相关条文
作者: charles0939 (希望)   2022-03-20 11:24:00
假建议真申诉请去上诉小组长
作者: goldfishert   2022-03-20 11:35:00
你很急的话就去发通知信给板主们,72小时没回应的话就能去小组上诉了。照规定来,不要这么急好吗?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3-20 11:43:00
4-5年前的版主会在推文提示答辩时间从何时开始-到何时结束,有写明当然比较好,这样版主也不会忘记传答辩像他的案子,版主都讨论过好几轮了,也有2个判违规了才想到要传被检举者答辩,被检举者也没答辩意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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