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我非公众人物被公布个资。政黑无罪可罚?

楼主: askingts (请问)   2020-05-13 13:24:16
你到底在闹啥??
#1UkEt60B (Violation)
5/11 clark0816 □ [检举] Mitzunari为注销帐号分身.且公布本人姓名
#1UkFYl3F (Violation)
5/11 PttLegist R: [检举] Mitzunari为注销帐号分身.且公布本人姓名
#1UkEisaB (ID_Multi)
程序 clark0816 □ [检举] XXXXshit经检举仍有帐号使用Mitzunari
你Violation版也去了 ID_Multi版也去了
如果政黑版规有相关规定跟罚则
那你就直接检举咩 到底在闹啥 实在看不懂
只会发这种建议文 还不如直接检举 记得引用你所采用的政黑版规法条跟罚则
※ 引述《clark0816 (罢免烙跑市长韩国瑜)》之铭言:
: 请问政黑板,我看到版规。
: 我不是公众人物。也不是党职党工。也非公关公司。
: 请问版主,对这位Mitzunari。该如何处理?他就是被帐号版的XXXXSHIT。
: 具有多重分身。
还有我顺便告诉你 ptt网站“查询多重分身”的条件:
1.这人必须先触犯政黑版规 已被水桶中
2.这人疑似用别的分身帐号 继续在政黑版发文or推文
以上两点 缺一不可
满足以上两点 才可以委由政黑版主送交小组长 再由小组长送交多重帐号部查询
: 且推文。跟我的文章没有关系。只是对发文者做攻击。
: 政黑无法可罚?
:
: 版规:
: 二、文章分类
: 10.广告/色情血腥/恶意使人惊吓整人/病毒/窃取个资等内容或连结,禁止发/推文于本
: 板 违者文章退文删除,推文删除并水桶180天
: 12.严禁修删本板板友推文(除板主执行个资保护与版务处理外),违者水桶7天
:
作者: clark0816 (阿杯)   2020-05-13 13:29:00
你眼睛瞎了吗?那是版主自己判断。不是我的权力。版规没有对公布个资,且非记者公众人物,给于处罚所以,政黑公布个资,合理吗?你代表版主的意见吗?如果是,我就去小组申诉。
作者: dragonjj (简简单单的伤过 就不算白)   2020-05-13 14:21:00
干嘛跟个跳板IP认真 对了 PTT不接受跳板IP的申诉喔!所以请加大火力 我帮你们点油!顺带说一下 当初山猫检举我的时候也没有成立喔!还有 叫人不要哭 那妳自己在那边哭啥?
作者: clark0816 (阿杯)   2020-05-13 14:32:00
我又没有叫你哭。我说你眼睛瞎了吗?版规哪里写?我没有跳板。谁跟你们一样?跳板会被公布姓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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