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色的字引用自政黑板规
Disclaimer: 我不是板主,也不代表板主立场,只是作为板友提供意见。
A. 言语/漫骂攻击规范
政黑第三章其实是很难写完整的板规
对于这类型的板规,我个人是非常苦手的(因为我有类似选择困难症的问题)
实务上也不会是修板规,而是直接依赖板主个人认定
以下是刚才才想到的个人看法
很多东西没有明确定义,我也不知道有没有矛盾或漏洞
我不是在写社会学系的论文,不要逼我下清楚定义XD
就当作大家来讨论这个问题吧
B. 判决要件
判决要件:[特定的对象/群体]与[明显贬抑词语],需两者皆有应视为言语/漫骂攻击
C. 特定的对象/群体
a.PTT使用者,如ID/暱称/代称或讨论上下文行为等,客观可得知针对特定使用者
b.使用图片/连结等形式,可连结特定对象
c.非政治群体,如ROC行政区域地缘/宗族/信仰/兴趣/性别/性倾向/学历/职业等
d.PTT它板使用者群体
e.未明确对象,但于相同特定对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击行为
f.未明确对象,但回文特定对象之文章,并发表攻击内容
可以看到,无论是哪一条,特定的对象/群体都是指某个人或某些人
有些时候虽然语法上(syntax)对象不明确
但是语义上(sematics)可以特定某人或某些人
此时仍然可以看作特定的对象/群体
所以以下我们来讨论特定群体。
请注意板规不是这样写,板主也不见得是如此认定,这只是个人看法与建议。
另外以下皆为举例,请不要检举我XD
(1) 挑拨的都去死
挑拨是行为,不算违规
(2) 挑拨的人都去死
虽然“挑拨的人”是一群人,但不应算作群体
这句话实际上是在抨击挑拨行为,不算违规
(3) 同志都下地狱去吧
3-2c非政治群体对象(性倾向),算违规
(4) 同性婚姻下地狱去吧
同性婚姻是行为或状态,不算违规
(5) 吸毒的甲甲赶快暴毙吧
同(2),主要抨击对象是吸毒的行为,不算违规
(6) 甲甲都吸毒赶快暴毙吧
指称特定族群吸毒又言语攻击,算违规
也就是说,虽然会有一群人符合该行为,但不该被当成特定群体
特定行为本来就是可受公评的
如果把特定行为当成特定群体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 骗子就是骗子
前者是特定群体,后者是明显贬抑词语,算违规?
这下不只否姐,政黑一大票人要中标啦www
这句话还有另一个问题,就是没有量词也没有指示词
某个骗子、某些骗子、所有骗子、多数骗子、少数骗子
这个骗子、那个骗子、心中想的某个骗子,干你他妈韩国瑜这个大骗子
每个都可以。因此非常难以特定是在指谁
上述的众多例子可以当成群体,是因为后面接“都”这个字辅助说明
不过就算改成骗子都是骗子,算违规也是很奇怪的事情
另外骗子本身就是负面词汇,所以就算改成骗子都是智障
或是性侵犯都该死一百次,也不会有人同情
后一句确实符合了 3-1 的要件。但这应该要算违规吗?
不应该。为什么?因为该死一百次的是性侵行为。
所以再强调一次,特定行为是可受公评的,我不认为要违反 3-1。
甚至和该行为是正面或负面无关。
(7) D板友你这篇文真是低能
指称的是文章,不算违规
(8) 写这篇文的D板友真是低能
指称的是D板友,算违规
就算该文章实际上写的很好,完全不低能
(7)仍然是可公评范围,是那个人自己判断有问题
(8)严格来说也是可公评范围,只是违反了 3-1 所以乖乖被桶
事实上文章和推文方面是有 3-4 明文规范的
若针对文章内容/推文内容评论,应明确点名对象为文章/推文,此行为不违反本章规定
不过我着重的是更广义的行为可公评
在路上随便指一个人说他是性侵犯,当然立刻送诽谤罪
但指著性侵犯说他是性侵犯,有什么问题吗?
最后来举个例子
(9) 失业鲁蛇好可怜
首先没有量词,无法断定失业者都是鲁蛇,也无法断定鲁蛇都是失业者
再来失业和鲁蛇都是负面状态
“失业鲁蛇”应该解释成“失业又鲁蛇的人”
失业好可怜和鲁蛇好可怜,基本不能算言语攻击,只是补刀而已
至于指称失业(负面) = 待业(中性) = 自由业(正面)的说法
认为自由业是职业的人,才不会认为自己失业了好吗
这样他们的玻璃心会碎掉的
D. 明显贬抑词语
目前对这块没什么想法。
因为我不是很能判断哪些词语叫作明显贬抑
实际上有些字眼会随着时间改变词义
例如太阳花的时候觉青是正面词汇,2015之后差不多就是负面词汇了
判决书的问题是,一些词有时判有罪,有时判无罪
有些显然是复合原因堆起来的,光使用一个词不代表什么
总之很麻烦,非常麻烦。
E. 板规3-6
公众政治人物/政府机关/政治族群/经媒体披露/社会议题相关团体者等,不受此章保护
这里面有一个很容易被扩大解释的情况,叫做经媒体披露相关团体者
什么意思呢?
媒体报导同志,就可以痛干同志
媒体报导御宅族,就可以痛干御宅族
媒体报导穆斯林,就可以痛干穆斯林
媒体报导麦当劳叔叔之家,就可以痛干麦当劳叔叔之家
当然,要是麦当劳叔叔之家爆出了什么大新闻
(应该没有吧? 我只是想举个好团体的例子)
要痛干他们当然不是什么问题
但如果是某政黑板友爆出了大新闻
我们就可以痛干政黑板友了吗?
相信几乎每个板友都能数出自己上新闻的经历
而且已经有板主上过新闻了喔(大头目)
我目前没有想到如何修改或解释这个板规(因为也不能任意抛弃)
但我想说的是,我个人会认定同志是3-2c的非政治群体(性倾向)
而不会使用3-6的经媒体披露相关团体
另外挺同团体才算社会议题相关团体,整体同志是不算的
F. 刻板印象
在上述的举例中,虽然
(5) 吸毒的甲甲赶快暴毙吧 或是 (9) 失业鲁蛇好可怜
没有算作违规,但或多或少会令当事人不悦。为什么?
一个原因是这句话没有量词,看不出来是指称部分或全部
另一个原因则是刻板印象
一些人在讲这些的时候,他甚至没有考虑过要攻击甲甲是否吸毒
因为他认为甲甲本来就都吸毒
失业的人本来就鲁蛇,穆斯林本来就阿拉花瓜,宅宅本来就变态
这些都是刻板印象的范围,属于不良风气
不良风气应该被改善,也应该被合理批判的
但不太可能全都用上板规解决,所谓过犹不及。
看看SJW,看看某些过激女权人士,看看中国那个阵亡时会跟你挥手的吃鸡游戏
G. 结论
快打完的时候,跑去找妨害名誉罪,找到了这篇
https://law.medpartner.club/offenses-against-reputation/
...干浪费我一堆时间打这个,他讲得比我还要好(撞墙)
总之先强烈推荐去看这篇文章吧。
政黑第三章没有分开诽谤和公然侮辱,所以会造成判定问题。
可以考虑往这个方向改进。
这篇的基本思考逻辑是对事不对人
行为皆可受公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实际上不仅是板友,即使是政治人物或群体,例如柯粉好了
我都会建议哪个河粉说干话的见一个喷一个,但不用随意指著柯粉开地图砲
不过毕竟是政黑,就是来讲垃圾话的地方,无妨就喷吧
有些人会认为 3-1 判定太严格,容易绕过,其实本来就是这样设计的。
(1) 这个板规是 2014 当时 setzer 下台之后制定的
整个政黑板规都在限制板主权力,全 PTT 对板主最严格的板规就政黑,没有之一
这个板规当然可以改良,但 setzer 永远是前车之鉴
看看精华区,setzer 是很认真的板主,只是立场比较偏,桶的人多了点而已
(2) 3-1 再怎么严格,有用吗?要干板友何患无辞。
中国的小熊维尼、习大大怎么来的?
干政治不干板友毕竟是宣导,总是会有低能的板友和嘴贱的板友
至少 3-1 告诉你酸人高级一点,不要指著别人鼻子骂
来到政黑,旁边的板友都是政治群体(3-6)的一份子
又是一群喜欢喷政客的人,难道对其他板友就会温良恭俭让?
好了,来回复 rtyujlk
该说的都说完了,我认为我在合理评价不良行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