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务] 上面两则分身案 板主讨论区

楼主: slcgboy (艾羅米)   2016-10-25 11:12:11
PTT允许使用本尊分身共5个帐号
当A1帐号违规 A2帐号在违规处分期间使用版面则是送交帐号部确认
如果是相同则是一并惩处 全站有部分版面有加重处分规定
而上面两案是C称呼B为A2 而A否认B为A2
是否相同使用者成为案件的主体 而不是单纯的客体
没有违规就不适合送小组转帐号部查 但是否为分身又是违规与否的的关键
我提议请小组长来决定是否送帐号部确认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0-25 12:01:00
你们有隐版可以用啊XD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爱逮完)   2016-10-25 12:40:00
抱歉我认为S版主可能弄错了.本案争点并非在我是不是LAPDSWAT456的分身,而是在goetze是否有权利在未经帐号部认定前,就四处指控其他版友是分身任何人在被判决有罪前,均应视为无辜纵然我是LAPDSWAT456的分身,但本人或者LAPDSWAT456均无在水桶期间内分发言的违规事实,退万步言,纵然有这样的情况,也须版主呈帐号部判定后,才能宣称该ID是分身, 现在本人既未违规,也未经帐号部判定goetze却四处缠着本人,指控本人为分身结果这样goetze没事,我却要被送帐号部,要回应帐号部的审查询问,这样合理吗???如果这样的话,是不是以后goetze要整任何一个版友只要在对方每一篇文章中推文指控对方为分身挑衅对方使对方忍无可忍下,提出检举,然后对方就会被移送帐号部,对方就要受到帐号部的审查
楼主: slcgboy (艾羅米)   2016-10-25 12:47:00
我上面写的就是因为没有犯规 所以不能送去确认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爱逮完)   2016-10-25 12:47:00
而goetze在一边没事, 这样合理吗??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10-25 12:48:00
要是在你被水桶又开分身才能送分身确认的
楼主: slcgboy (艾羅米)   2016-10-25 12:48:00
但这又是争执问题的地方 另外还有LAPDSWAT456有没有被传?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爱逮完)   2016-10-25 12:49:00
是啊,如果我有违规,被goetze指控后,被移送帐号部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10-25 12:49:00
就算这见你被板主判有违规 也是要下一次你有开分身发言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爱逮完)   2016-10-25 12:50:00
到处在未经帐号部确认前,就到处毁谤本人是分身
楼主: slcgboy (艾羅米)   2016-10-25 12:50:00
或者干脆点bigbear2007根LAPDSWAT456愿不愿意送帐号部
楼主: slcgboy (艾羅米)   2016-10-25 12:51:00
bigbear2007你的控告goetze诽谤案也才能有证据成立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爱逮完)   2016-10-25 12:51:00
就不知道了...我控告goetze的案子的争点不是本人是否为分身因为事实就是在goetze指控本人为分身以前本人从未被帐号部认定为分身过, 那么goetze并无权利认定其他版友为分身的前提下,四处宣称本人为分身这不是违反板规3-1. 属对本人名誉的毁谤吗?
楼主: slcgboy (艾羅米)   2016-10-25 12:54:00
我的看法就是 不是你们两三方愿意去帐号部查 决个胜负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10-25 12:54:00
不过说真的 g有列出证据是有所本 我是觉得b可以不理g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爱逮完)   2016-10-25 12:55:00
我也不想理goetze, 但andy02大,您看, goetze
楼主: slcgboy (艾羅米)   2016-10-25 12:55:00
G提的证据是犯规后分身在犯用的 对这两案无效
楼主: slcgboy (艾羅米)   2016-10-25 12:56:00
下面就先打住 我自己去传LAPDSWAT456来说明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爱逮完)   2016-10-25 12:56:00
请板主阻止goetze继续这样骚扰本人,仅此而已OK..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10-25 12:57:00
但b先在g的推文下面指名骂 我是觉得b这样做比较理亏如果g没有明确ip记录那就会是g比较理亏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爱逮完)   2016-10-25 12:59:00
其实先前我完全不想理他,看看前一篇推文就知道然而其人不停的骚扰本人,每一篇这样骚扰,真的很烦难道这种行为真的无法阻止?我只能忍受?]他如果只有在一篇文章中这样搞,我不会理会但只要我每发一篇文,他就这样骚扰,谁受的了?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10-25 13:02:00
应该是来这里检举他请他提出确证据他提不出ip证据就是乱讲反之就会变这样了~
楼主: slcgboy (艾羅米)   2016-10-25 13:03:00
PTT接受一个人有5个帐号 除了那个别种问题才用到的佐证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10-25 13:04:00
回到确定分身 好像没违规也不能自己要送就送吧?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爱逮完)   2016-10-25 13:04:00
主要是我看先前版主判决好像是用侮辱言词骂人才违规
楼主: slcgboy (艾羅米)   2016-10-25 13:04:00
基本上都应该在容许范围 但是争执点版主层级没法证实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爱逮完)   2016-10-25 13:05:00
这种没有侮辱言词,只是造谣毁谤板友的,似乎都没事才想想算了,没想到对方还没完了...逐篇骚扰!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10-25 13:05:00
上次死鱼是因为当板主当下又有争议跟确实ip记录才送的
楼主: slcgboy (艾羅米)   2016-10-25 13:05:00
下面就真的停了 请回去上面两篇"讨论" 我等LAPDSWAT456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爱逮完)   2016-10-25 13:06:00
说真的goetze是否水桶我不在乎,只要他停止这样骚扰我就可以了.. =.=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10-25 13:06:00
哪一段时间我的了解应该是板友只有分身违规才能送~
楼主: slcgboy (艾羅米)   2016-10-25 13:10:00
LAPDSWAT456几分钟前登入了 信件应该也看到了~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爱逮完)   2016-10-25 13:21:00
呃...
楼主: slcgboy (艾羅米)   2016-10-25 13:25:00
我是希望推文回应不是回文....G告B跟L 但是没有违规所以分身案不成立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爱逮完)   2016-10-25 13:26:00
呃....还满搞的..
楼主: slcgboy (艾羅米)   2016-10-25 13:27:00
B告G的部份 G又有提出佐证 所以也不能确定不是小组长愿意送 就是B跟L愿意送 一次搞个清楚如果连小组长都不愿意送 那我们也只是下次再见而已如果不就是否分身来处理单一帐号违规还比较单纯点.....除了谁先动"手"(敲键盘麻) 然后言语犯规然后被处理也就是其他类型的违规 不然就这两案就只能无解我顺便调查 你们用了什么方式或什么网络?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10-25 13:41:00
我是无的放矢吗?至以前以来,IP完全相同就是证明分身最好证据,岂能又转弯我前面也说过,有分身在PTT并不违法,何来污蔑他人?我相信版主看到我指出的IP跟发文时间不重叠的问题你们心里应该有谱了,何必自行把问题扩大到上层?你们依过往的经验就可以知道是不是分身了,不是吗?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爱逮完)   2016-10-25 13:59:00
不是, S版主ㄧ直有点弄错了,.我简单说吧不管我是否为分身, goetze是否有权利在未经帐号部判定之前就多次骚扰挑衅本人,四处宣称本人为分身而本人是否对他这种行为必须忍受? 而无法请板主阻止这种行为, 换句话说, goetze这种行为是否仍属板规允许之范围内, 这样判断就可以了跟我是不是分身真的没关系的,毕竟我还没有被帐号部判定为分身,这个是事实呀或者可以这么说, 板规是否容许goetze用这种方式不停的骚扰,挑衅板友???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10-25 14:04:00
我不知道何需将事件扩大至此请问骚扰,挑衅是什么?所以你现在是承认为了不被"骚扰挑衅"才恶意检举?版规哪一条规定我不可以用证据判断你的分身?
楼主: slcgboy (艾羅米)   2016-10-25 14:22:00
B或是L没有犯规 G你怎么判断都没有意义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10-25 14:24:00
从一开始我就说他在这点没犯规他打的战法是,被指为有分身是污蔑他
楼主: slcgboy (艾羅米)   2016-10-25 14:25:00
我说明一下 假设证实B跟L是同一人 也不会因此产生处罚G也不会因此得到好处或是"胜诉"反过来 证实B或是L不是分身 那么B告G的骚扰就可成立如果持续在分身这个小组长到帐号部才能管的问题上我自己这边是认为连案子都不成立分身的问题只有在犯规之后使用分身才轮的到板主去申请今天B你说G他没资格查 但是你要告他骚扰 他有拿出那两张最后 非正式公告 G请勿屡次描述他人是分身 这不是你的问如果你抓到的是"超过5个"帐号 我很乐意送帐号部如果你抓到的是犯规帐号使用分身 我乐意送小组申请查证B或L可以选择版规3-6 无关主题推文希望以和为贵 要骂请去骂政治人物 不要在这版友乡民对骂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10-25 15:25:00
版主,你要将骚扰的定义扩大至此是何意?怪异~分身证据确凿,我在两篇文章里指出,问题倒在我身上?莫名其妙的是,你版主竟然跳出来指导特定人如何检举???我没看错吗?????????这是版主该作的事?这还不够怪异????
楼主: slcgboy (艾羅米)   2016-10-25 15:52:00
我说的是两方不管是攻击还是防守 不要在这"分身"上打转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10-25 15:53:00
否定,你指名道姓+指出版规。
楼主: slcgboy (艾羅米)   2016-10-25 15:53:00
我也有对你说明 你可以找看看他有没有超过5个帐号或是你抓的到他是哪个犯规处罚中的帐号的分身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10-25 15:55:00
否定,对象是谁你都无权如此
楼主: slcgboy (艾羅米)   2016-10-25 15:55:00
如果是在正常讨论或是批评政治人物 你却是指他分身与否
楼主: slcgboy (艾羅米)   2016-10-25 15:56:00
那自然合乎3-6离题----PTT站方允许一个人持有5个帐号----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10-25 15:58:00
但是你现在是直接要特定人士要另外的法条检举,意义不同
楼主: slcgboy (艾羅米)   2016-10-25 15:59:00
如果G你觉得他是一个人开两个帐号跟你吵架或骂你那你方向也应该从先检举他谩骂之类的 不是从分身与否开始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爱逮完)   2016-10-25 16:03:00
了解,原来是我引用错误条文谢谢版主指正, 非常感谢
楼主: slcgboy (艾羅米)   2016-10-25 16:04:00
"但是" bigbear2007 除非有在这几篇后续发生 往前不受理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爱逮完)   2016-10-25 16:05:00
那我上面的检举案没关系..我只是希望能阻止goetze此类恶意骚扰挑衅的行为, 他有没有水桶说真的,与我无关...再次感谢版主的指正,下次我会注意
楼主: slcgboy (艾羅米)   2016-10-25 16:06:00
所以我还是希望 B跟L两位愿意让我送帐号部审就来给帐号部决定个是非黑白吧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爱逮完)   2016-10-25 16:07:00
这个我知道,所以先前的部分没关系,.怎么判决我都接受帐号部的部由于本人没有违规,所以不愿意,抱歉了..^^
楼主: slcgboy (艾羅米)   2016-10-25 16:08:00
再次 以和为贵 要骂请去骂政治人物 不要在这版友乡民对骂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爱逮完)   2016-10-25 16:10:00
举双手双脚赞成,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10-25 17:25:00
你吊了这么多文干吗?你为了特定的帐号,搞出这前所未有的标准是为什么?今天不是IP差一两码,也不是上站时间差好几天的问题依前例,甚有名片档近乎一样被认定是分身的状况结果现在IP一样,上站时间差不到一小时,版主却判定不出来
作者: r13974682 (UU)   2016-10-25 17:31:00
有违规事实(水桶分身发言)版主才能送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10-25 17:32:00
版主还干脆指导他预算别条来检举??现在是怎样?我可说他开分身违规,开分身本来就是允许的但开了分身,被捉都证据还不承认,结果是指出的人有问题?我可没说他开分身违规,少打一个没字我指出的事实还不够版主判断是否事实吗?又,我再强调一次,开分身ptt是允许的,我并没有说他违法请问污蔑在哪?挑衅在哪?我比较不懂的是,IP相同以前是一枪毙命的证据,现在到我们新版主手上,竟然百无一用,这种转弯只能说..因人而异?
作者: womf (魔兽)   2016-10-26 13:52:00
自己去看组务版 之前没违规就申请判定帐号直接退回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10-26 14:15:00
没错,所以我从没认定他开分身这点违规。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爱逮完)   2016-10-27 07:40:00
本人不愿意与goetze在这里吵架,故仅在此篇推文PTT发文下方都有IP,这众所周知,关键是,政黑是讨论政治,而非讨论版友的版,特别是未经帐号部官方认定即随意四处散布挑衅,毁谤版友的言论,而且在版友发文中每篇推这样类似挑衅的推文,这种行为,希望版主能遏止, 言尽于此, 烦请板主能协助处理,还我安宁的发文空间,让本人在政黑发文能有不被骚扰挑衅的自由谢谢本人不会再回应goetze的言论,静待版主处理,谢谢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10-27 14:00:00
版主,此人将被指出事实指作骚扰挑衅,岂不可笑?IP两次相同,还不足以作为是否分身的判断,那还需要啥证明若将次事视作骚扰挑衅,政黑的标准要一次紧缩吗?一.分身是本站容许的行为,被指有分身并不代表其人违法二.事前事后我都确实查证且证据确凿,并非无的放矢三.确认分身实非完全经由帐号部,如芬灵体的分身确认既授权各版主,甚而k版主也对芬灵体提出的复审案在自行查证后否决,事实上过往有更多的案例版主自行经由证据判定是否分身本案跟其它分案不同在于,使用者是合法使用分身,其它分身则否。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0-27 16:58:00
站方之前已有公告,禁止板主自行认定分身,只有帐号部才能判定权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爱逮完)   2016-10-27 19:13:00
本案的争点不是在本人是否为分身.而是在goetze是否可以在未经帐号部判定前,即在本人每篇文章中推文宣称本人为分身,对本人进行挑衅毁谤这么说吧, 政黑是黑特政治,还是黑特版友???希望版主审酌版主尚无权自行认定分身, goetze连板主都不是居然有权自行认定分身??? 请板主审酌此点,谢谢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10-27 20:42:00
我认定你是分身又如何?我能用版规处份你吗?要不要赌一万p币,接下来一个月绝对看不到456贴文。我看你也不敢。这样好了,我提高到五万p币
楼主: slcgboy (艾羅米)   2016-10-27 22:48:00
真的够了 关闭不提供讨论 还下注呛赌?什么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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