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板务违规涉及个人权利,须由当事人提出。

楼主: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8-24 13:02:59
※ 引述《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之铭言:
: 但公告后2篇检举案,推文只看得到p板主推文然后就定案了?
: 所以那个程序呢? 这跟李严的酱汁一样重要阿.....
: 板主身兼 检调/立法/司法,权力很大的同时
: 也应该对于自身的权力使用要有所自知才对
: 对于板规的定义与程序应该更要比其他乡民严谨
: 毕竟你们掌握的是板风跟乡民在此版发言的权力
: 要以前板皇为鉴阿....慎之慎之
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一篇有"定案"喔
根据现有流程
5.由三名板主在政黑检举文推“有罪、无罪”
6.当两名板主以上达成“有罪或无罪判决后”,案件成立,得以进行裁决。
判决完毕文章标记为s
但目前没有任何一篇“进行裁决”Orz....
也就是真正判处 水桶/驳回.....文章标记为s
或许目前改成透明合议制后还是有缺陷
大家可以讨论看看要怎么修改比较好。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8-24 13:06:00
所以是3个都要表示议见吗?然后看有罪无罪的那一边多就决议是这样吗?
楼主: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8-24 13:08:00
是的 目前“没有任何一篇”走完程序从前面推文看起来 一堆人认为判完了 看来现行制度可能有问题 大家可以讨论是否该改回原制度或提新制度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8-24 13:10:00
啊 我懂了制度没有问题,是你们合议推文要修一下格式尽量用固定格式推你们的判决意见,比较不会有人搞错要不然判决跟合议会傻傻分不清楚Ex: 板主意见:有罪/无罪 +原因这样比较不会搞混
楼主: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8-24 13:14:00
我觉得之前是用文章标记来判定 看来有问题 之后我推文会按照你意见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8-24 13:20:00
主要是文章标记不是很好分辨跟纪录时间,而且手机app不是每个都可以看到标记@@
作者: LAPDSWAT456 (胖达称霸地球)   2016-08-24 13:21:00
建议是二个版主表示意见,意见一致就够了除非二个版主意见不一致才需要第三个版主表示意见呀
楼主: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8-24 13:22:00
第六条就是规定两个就够了 但没发现目前都是我一个人在弄吗= =....(有点不爽中
作者: LAPDSWAT456 (胖达称霸地球)   2016-08-24 13:22:00
否则每次都要三个版主全数表态,如果有版主出国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8-24 13:23:00
这点你就做你的吧,都公开了,乡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作者: LAPDSWAT456 (胖达称霸地球)   2016-08-24 13:23:00
KIM也有出来连署不是? 啊我看错吗@@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8-24 13:24:00
谁慢处理,谁快处理,自然就知道了
楼主: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8-24 13:24:00
搞得好像我是板皇一样 我哪篇没照流程走= =
作者: LAPDSWAT456 (胖达称霸地球)   2016-08-24 13:24:00
靠夭喔~~~KIM真没出来, 寄私信叫他啦..@@
作者: lukeloo (中游员工)   2016-08-24 13:25:00
知道还没完全判定啊!只是在说P版主你的判决标准,很不一致呢!
作者: LAPDSWAT456 (胖达称霸地球)   2016-08-24 13:25:00
他都有回文了, 可见有在看板,那几个检举案叫他好歹出来推一下文表态咩
楼主: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8-24 13:25:00
那也是因为目前都只有我表态 你才会觉得不一致吧= =
作者: lukeloo (中游员工)   2016-08-24 13:27:00
本来合议制就是这样子!但是,你个人的标准要一致啊!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8-24 13:28:00
你要说人家标准有差,好歹举例吧要不然谁知道怎么改?
楼主: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8-24 13:29:00
目前都是我在执行板务 结果勒?主板狂战我 X的我放假一个月算了= =
作者: lukeloo (中游员工)   2016-08-24 13:30:00
义Z大那篇,“北七,智能低“,你都认为无罪!但,我这篇,“启智班“,你却认为有罪,这个标准不一致啊!
楼主: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8-24 13:30:00
那我改有罪判定好了 这样你无话说了吧
作者: lukeloo (中游员工)   2016-08-24 13:32:00
其实,不管支持蓝绿!只要版主标准一致,被水桶也会服!当版主本来就是很辛苦的,但,不能因为辛苦,就不一致啊!
楼主: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8-24 13:32:00
我只能说现在制度更让认真的板主像是白X一样 就这样主板被指名ID骂 政检被战 那我干嘛这么认真
作者: lukeloo (中游员工)   2016-08-24 13:36:00
其实,就像版风一样!动辄检举或吉人,相信最后大家都会无心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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