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 政检版 #1NkvUURn lukeloo违反5-2

楼主: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6-08-23 16:12:56
一、检举人ID:
phoenixzero
二、被检举人ID:
lukeloo
三、违反板规: ※此项请直接复制完整条文贴上,切勿只写板规编号※
政黑检举版5-2
第五章 一般罚责性板规
2.检举板文章、推文内容、签名档含有对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进行言
 词侮辱、威胁、谩骂、歧视、引战等,水桶三个月
四、违规文章代码与说明:
文章代码(AID): #1NkvUURn (HateP_Picket) [ptt.cc] [建议] 板务违规涉及个人
推 lukeloo: 谁认同说“蠢“是人身攻击,我觉得这是客观的描述你的智 08/23 13:38
→ lukeloo: 能状态!^0^ 08/23 13:38
用蠢这词形容本人的智能状态
我想说 lukeloo并非我的主治医师 也非我的亲属家人 不能使用"蠢"这词来形容
另外
蠢一词在 教育部字典上的用意
http://dict.revised.moe.edu.tw/cgi-bin/cbdic/gsweb.cgi?ccd=FeHUVq&o=e0&sec=sec1&op=v&view=0-1
[形]
1 愚笨。如:“蠢材”。
2 肥胖而行动笨拙的。
3 不逊、无礼。
节录自教育部字典
不论哪种说法皆为负面意义
因此 为人身攻击
请版主判决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8-23 23:29:00
受理 请lukeloo于24小时内前来抗辩
楼主: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6-08-24 20:17:00
就说了 你不觉得 我可不这么认为请尊重每个来到政黑板的版友我也觉得没必要被你骂蠢吱阿抱歉错边了= =
作者: lukeloo (中游员工)   2016-08-24 20:32:00
两个检举案其实也差不多,是否可请板主,看前一个检举案的申诉文!
楼主: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6-08-24 20:33:00
一个是政检版 一个是政黑板 不一样喔
作者: lukeloo (中游员工)   2016-08-24 20:37:00
只是不想再打一篇申诉文而已!板主如果觉得一些“蠢,呆,儍,笨,蛆,吱,智能低……等“字词,都是人身攻击,都不能用,就水桶吧!
楼主: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6-08-24 20:38:00
蠢本来就是人身攻击阿 你再怎么说也改变不了
作者: lukeloo (中游员工)   2016-08-24 20:39:00
板主自己在PO文中都有用呢!
楼主: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6-08-24 20:40:00
我也请版主在判决时清楚写到 "蠢" 这一字为人身攻击
作者: lukeloo (中游员工)   2016-08-24 20:40:00
真的不要再辩了!就等板主判决,该水桶就水桶,我接受啦!
楼主: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6-08-24 20:41:00
吱 从来都不是我检举lukeloo谩骂的理由有句话是 "真相是越辩越明"我也只是阐述我自己的立场 有错吗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8-24 21:48:00
抗辩结束 开始审理流程板主意见:有罪 理由:双方显然在互呛 可判定针对个人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号元素)   2016-08-25 10:38:00
有罪 判定蠢为针对原告的侮辱用词========经两板主推文同意有罪 合议判决: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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