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真的,若是要当版主的人,不会想要政黑版规第七章的规定,
部分版主自律条款,立意良善,但有点矫枉过正,且执行方式有
可议之处。
其实,版主与其以自律的方式来限制自己的权力,不如以分享的
方式,让版友来参与处理版务。
让版友参与的板务有:
修改版规、版友提案(赌盘、投票)、审理检举(申诉)案(类似
陪审团的观念)、版主遴选(这个现在有了)。
当版友参与处理版务时,自然也就没有版主专权、版皇、版主私
相收受的问题,当然也就不需要自律。
因为修改的版规,版友有参与;审理的案件,版友有参与..等..
版友再也无法质疑版主专权、乱搞,那何需再自律?
上面所提的每个项目,有需要更详细的执行办法,个人是有些想
法,但还是先回到审理案件这个主题来。
说明:
[检举] 由单一版主(或全体版主)审理判决即可。
[申诉] 由全体版主+陪审团来一起审理判决。
检举与申诉都一样的审理方式,先审程序(看程序对不对,不对
就退件),再以版规、公告、判例来实质审理有无违规,审理方
式一样,只差在审理人数,在申诉案,就有全体版主跟陪审团一
起来审理。
详细办法:
程序:
有版友提出检举案,非当事人(检举人、被检举人、版主)
不得以任何方式(回文、推文)回应,版主以回文的方式,
修改标题改为[判决],并叙明判决理由、结果。
当事人若不服判决,再以回文的方式,改标题为[申诉],提
出申诉,同样的,非当事人(检举人、被检举人、版主、陪
审团)不得以任何方式(回文、推文)回应,版主再以回文
的方式,修改标题为[重审],并叙明理由、结果,其余版主
、陪审团可以以推文的方式,在[重审]的判决公告下,各自
推文,做出自己的判决、及叙明自己判决理由,最后判决结
果,以多数决。
举例:
[检举] #ADWFVFB AskWhat 政黑版规三-1
=> 由 检举人 发文
[判决] #ADWFVFB AskWhat 政黑版规三-1
=> 由 主判版主 以回检举文的方式,回文判决。
至少要有一位版主作为主判回应。
[申诉] #ADWFVFB AskWhat 政黑版规三-1
=> 由 不服判决的当事人 以回判决文的方式,回文申诉。
[重审] #ADWFVFB AskWhat 政黑版规三-1
=> 由 主判版主 以回申诉文的方式,回文重审。
其余版主、陪审团以推文的方式,作出判决、并叙明理由。
至少要有一位版主作为主判重审,其余版主、陪审团在期限
内,不推文作出判决,视同废票、放弃、不表示意见。
判决结果以多数决,票数一样,维持原判决结果。
若再不服,就往小组申诉。
都是用回文的方式,将来收录到精华区,可以一整串收录,整个
过程清楚明白,也方便整理。
条件:
1.版主、陪审团应依照版规、公告、判例来做出裁决,不得
毫无理据乱判,当然判决理由一写出来,自然也会受到版
友公评。
2.陪审团可由版主从落选版主候选人、有意愿的版友来征选
,并且当版主觉得(可以采多数决或共识决)陪审团某一成
员判决有问题,可以撤换。
3.陪审团的人数(或者说是票数)设计,不要超过版主人数(
不要超过三位),确保当全体版主有一致的判决时,票数
能多过陪审团,这是为了尊重版主的权力,当然在这公平
的审理过程中,全体版主即便拥有决定权,也不至于敢公
然做出判决的理由比陪审团还扯、无理。
这样公开透明又有版友参与判决,真走到申诉,还能不服的
,除非是版规存在争议,否则,应该不会有人还觉得不服,
还需要上诉(总不可能版主群跟陪审团一起乱判)到小组,
看到其他版主、陪审团成员的公正判决,就算自己是版主,
也不敢做出与众不同、毫无道理的理由来乱判。
毕竟所有的判决,是公开让版友公评的。
这样还能让所有版主跟陪审团同时一起乱判,不服的人还是
能到小组那边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