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关于“言语攻击板规”的判断标准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5-06-11 00:06:21
第三章 言语攻击板规
4.禁止攻击特定对象(ID)或暱称代称特定对象并攻击(客观可得知指称对象)
判例:
#1LU41-K4 (HateP_Picket)
hw102050版主的判决:
特定对象(ID)不成立,原文并未见到任何ID
暱称代称特定对象不成立,原文并未见到任何暱称或代称,且此代称可客观得知指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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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如果是这样的判决标准,那应该版规不用写那么长......
只要写‘禁止指名道姓地(明指出ID)攻击版友。’即可,其他都可以不用写.....
每个版主有自己的判决标准,这样的判决标准,未尝不可...
但可预见的未来,政黑板就会允许有人说:
上面的推文真是弱智....
这种判决实在白痴...
这样的发文,只要狗畜生才写得出来......
这样低能的建议,脑子坏掉才会讲得出来..


等......
以上这些都没指名道姓、指出ID....
全世界都知道在骂谁,但只有版主都看不出来是在骂谁....所以无规可罚....
我想将来会争议不断,有关第三章言语攻击的版规,也用不着,
因为,恐怕只有白痴或是明知故犯的人才会违规。
如果这是版主群想要的结果,将来版面可能会非常混乱....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师)   2015-06-11 11:24:00
仅能对政治人物及政治团体发表评论, 且不得用任何代称如何?
作者: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15-06-11 11:32:00
这种建议 废到板主不需研议 依据#1LU41-K4 未出现ID 没事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6-11 20:58:00
事实上你说的东西 我有预期到的 而且当初觉的这样可以当初发想是 毕竟是黑特板 又是政治属性 火药根本满棚难免会有那种 踩线的攻击 或是 被钓鱼钓上得攻击所以才想 尽然都要黑特了 就放宽一点吧…--不过毕竟最近也发生这么多事 这点我会考虑是否多管制一针对内容的贬抑不管 但是针对人的采实质/抗辩去判断EX:这种判决实在白痴... 针对判决贬抑 无罪EX:这样的发文,只要狗畜生才写得出来......客观可知针对 发文者骂狗畜生 有罪EX:这样低能的建议,脑子坏掉才会讲得出来..低能建议 内容贬抑无罪 脑子坏掉针对发文者 有罪大概下板想往这方向走
作者: Fant1408 ( )   2015-06-11 21:30:00
其实可以看之前判例 有版友经过充分举证后就算没直接点名 后来也是被抓到 水桶判决成立
作者: HelloLadies (HelloLadies)   2015-06-12 00:54:00
可是HW,你两次回绝我申诉都不是向你说的那样判的喔?希望您不是判决的时后说一套?在这又说得很好听另一套#1LU41-K4 (HateP_Picket)#1LTkW6qO (HateP_Picket)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6-12 01:35:00
你有看到我的推文嘛? >>大概下板想往这方向走现在组务命令明文判决 我依循命令 但如果你不符可以上诉至于我下板想怎么修正板规 跟我现在怎么判 是两回事希望这样解释可以让你了解… 应该吧
作者: wac08 (█████)   2015-06-12 02:38:00
这么想请我吃水桶就上诉咩 反正有小帮手会替你推想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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