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离职特休计算与部分工时转正职

楼主: caintear (等一个拥抱)   2024-10-16 13:43:50
各位前辈午安
公司采用周年制计算特休给予
问题1 :
有一员工离职后,对于公司补偿特休金额有疑虑
由于是第一次在周年制使用公司上班
想来询问各位前辈我的理解是否有误
该员于 111.09.15 到职 113.09.30离职
离职前共休了10天特休
我理解为
111.09.15-112.09.14 为半年3天+一年7天 共10天
112.09.15-113.09.14 应给7天
113.09.15-113.09.30 16天不予计算
所以离职补偿应该给7天*日薪(月薪/30)
想请问这样的方式正确吗?
还是满两年的10天也应该算在内呢?
问题2 :
另外有员工原本是正职人员(111.09.16到职),
于112.10月因个人因素要求转为部份工时
113.10月又转回正职人员
那他的特休年资我是以原到职日计算
还是要以转正职日重新计算呢?
恳请各位前辈指导,谢谢
作者: Ryoma (龙马)   2024-10-16 14:07:00
(满半年3天+满1年7天+满2年10天)-已休10天 = 10天未休问题2应该还是要用到职日延续计算特休
楼主: caintear (等一个拥抱)   2024-10-16 14:21:00
那如果该员在113.08.31就离职,应补偿天数是否为7天呢?
作者: Ryoma (龙马)   2024-10-16 16:12:00
113.08.31离职就未满2年阿,只算满半年3天+满1年7天
作者: cyjonas ( 一。颗。苹。果)   2024-10-24 16:40:00
1.只要113.9.15还在职就符合满2年继续工作的条件,10天就该给了,即使只再待16天就离职也一样2.全职人员、部分工时人员,一样都适用劳基法,所以天数当然是累计的。只是全/兼职交替的状况下,特休的时数要累算工作时数再依比例计算,会比较复杂一点
作者: tyshtysh   2024-10-26 13:53:00
楼上正解 1、特休是期满给予,满足在职2年就会产生10天特休 2、需要计算这区间的工时与全职人员工时的比例
作者: dayend (神無月)   2024-11-29 15:25:00
楼上正确 全职与部分工时 特休福利法定上是相同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