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alist (Falist)
2021-02-06 21:59:09各位人资大大好
小弟有个问题想请教
事情是这样的上个月加班后 上了加班申请单 发现人资给的补休跟我预想的不同
于是我请教了公司的人资
人资表示 公司规定由于公司上班时间为早上8:30~5:45 中午12:00~1:30是休息时间
每天的上班时间不满8小时 会有15分钟*20(一个月以20天计算)=5小时的弹性时间
所以每个月加班时数会先扣掉5个小时才开始算
举例来说 我这个月加班6个小时 实际上只算我加班一小时
这样的计算方式是合法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