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是嫩人资,
最近制定海外出差办法,结果让出差的同事不满,
因为是公司的第一次海外单,
所以想问问版上大家的意见及普遍公司作法,
让小的检视到底是哪边出了问题?
目前条件:
1.食宿交通 : 公司全包, 先给零用金, 出差结束后结算
2.海外津贴 : 东南亚-很偏僻的地方 NT $800
(制定标准,根据当地台商回复,一日基本生活费$650很充裕,
所以当初规画想说 既然“公司食宿交通全含”,参考当地物价及其他家,
而订定$800)
起算日从出发上飞机,到下飞机全数算,交通时间算在内
EX:4/1上班机->4/15下飞机,共15天*800
3.加班费: 海外出差没加班费 因为工时只能靠员工自行纪录,且正当性难确认。
但周六及国定假日上班,有给补休
EX:4/1-4/15,中间清明连假三天+周六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