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小弟之前在一家"登XX"公司服务 做三个月 依照公司规定 尚未成为"正式员工"
由于公司时常性的加班(说是责任制)和早起开会(说是义务教育)
当初主管说上班时间是早上的9:15~晚上的6:30 由于每天"少上15分钟"
所以周一 晚上6:30过后中间休息到<7:30~8:30要上班 > 事实上是...
我早上九点要开会根本没有所谓的少上"15分钟"
周二也要早上"八点半"到公司义务教育 这些都没有加班费的
平常就更不用说了6:30下班?别想太多 有次还加班到10点半快十一点
隔天给个误餐费100块还是现金...我都笑了...
然后离职前也有事先通知 当天主管刁难说报表写错不肯签名 去找人事
人事完全不再公司!无奈 只好把公司给的"书""吊牌""不给签名的表格"放在人事桌上
之后的礼拜五晚上八点 人事打电话过来说
离职手续没有完成 如果不回来完成该月的薪水
<将不会发!!!>
第一 小弟是试用的 离职也是提前说好的
第二 本人完完全全 没有亏欠或是拿取公司任何财务
第三 当初的离职人员也没交接什么给我们
第四 所谓的交接 也是"请"那些主管签名 看他们脸色 来刁难我
(为什么 我还要花时间在用新公司的"请假" 去你们离职公司做所谓的交接!?
难道你们公司都没自觉那些刁难很没意义嘛!?就是你们的刁难今年离职人数已经30多个了
你们公司 总人数才53个 都过半了 还要这样搞吗?
抱歉...题外话)
PS: 请问各位大大几个问题
1.他这样不给予薪资合法嘛!?
2.对于这样子的"责任制"和"义务教育" 的加班费讨得回来吗?
3.人都要离开了 为什么要这样刁难乱搞!!!(讲难听点你们不愿意发的薪资也才89千
我加班费算下去都不只着数字了 你们公司还要压榨到什么程度 才满意阿)
PS2:真的很苦恼 没遇过这样的公司 不知道该怎么半才来寻这边PO文看应该怎么办的....
希望各位大大给予点意见...薪资才22K多一点还要这样被搞 真的很让人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