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老板不放人

楼主: ovalcircle1 (哇啦啦)   2014-04-28 18:03:39
其实我不知道这件事情po这里适不适合
如果不适合的话我在自删
近日在一家大公司找到工作
接到人资通知希望我最慢要六月开始上班
我向老板提出辞职后
老板却要求我找到适合的人后交接一个月才可走人
我不想跟现任老板撕破脸
所以回复人资:
我真的很想要这份工作,但是老板目前的要求是.....
所以我可能最快七月才能上班
人资听完就回我
所以你是不想要这份工作?
然后就训了我一顿
说自己的问题该自己解决 她们已经照规定等我一个月
没有公司可以等人那么久的...
还说 她们这间公司每个人都很忙很多事情
连这种都无法处理 依他看我不适合这家公司
唉~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作者: dada90270 (DADA)   2014-04-28 19:26:00
先问有没有依规定提前 XX天告知有 快走前再提醒人事 。不放人就按劳基法走如果小公司 就花个时间沟通 离职证明再开很快的
作者: llgh (中肯泼冷水)   2014-04-28 21:18:00
大公司人资说得一点都没有错啊...
作者: stacy18 (史黛西~)   2014-04-28 22:47:00
http://ppt.cc/RAXv 可以多爬文,关于离职要于几天前提出网络上都有很多说明了,若不想和旧老板撕破脸就没新工作新公司人资说的一点都没错,出社会多久了这种事都无法解决.
作者: a926 (Aaron)   2014-04-29 09:42:00
我也同意s大的说法..一般做满1年离职前只要提前一个月告知
作者: ggluck   2014-04-29 13:55:00
事难两全,肯定有一方得罪,你只为自己想,有为新公司想吗也许新公司情况急迫等着你到职,你却要再延一个月,沟通/选择/做决定都是人生的课题,你加油吧!
楼主: ovalcircle1 (哇啦啦)   2014-04-29 14:36:00
谢谢大家的建议,我真的需要再多多学习><
作者: faway ( )   2014-04-29 22:31:00
管那么多,劳基法规定几天就可以走就走
作者: tdaniel (bless)   2014-04-30 00:55:00
提出离职的证明建议有纪录像是email,之前有遇过前公司不认口头,也无法证明有提出又再拖了一个月,两边都得罪。
作者: BAPENICE   2014-04-30 12:24:00
依照您年资。旧顾主如符合预告也没有错,新旧公司都有各
作者: longgo (longgo)   2014-05-01 23:32:00
适合的人?万一没有这个人呢?你给1个月的时间,已经仁至义尽
作者: ritalin0925 (Rita)   2014-05-02 00:11:00
跟原老板沟通吧
作者: foreva (诸心非心是名为心)   2014-05-02 05:25:00
劳基法是一个月前告知 找找看有没有提出辞呈时间的证据有的话 真没办法 找劳工局协调吧
作者: freefly907 (蔡蔡)   2014-05-04 23:33:00
我的认知是,员工即使未依法规事先申请离职也没有罚则完全是道义上的问题。所以就看你怎么拿捏囉
作者: chunyao (Yao)   2014-05-07 23:02:00
如果是合法时间内告知~就不用理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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