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可自行规划 设性交易专区
2011/04/06 23:40:00
性交易是否设专区?内政部表示,地方政府可自行规划,性工作者可依法提出申请登记。
(中央社档案照片)
(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6日电)社会秩序维护法“罚娼不罚嫖”相关规定今年11月将失
效,行政院长吴敦义今天指示修法。至于性交易是否设专区?内政部表示,地方政府可自
行规划,性工作者可依法提出申请登记。
内政部晚间表示,吴敦义上午在“行政院人权保障推动小组”会议听取内政部简报后,拍
板确认以“适度开放、有效管理、维护人权、打击犯罪”,作为未来成人性交易行为管理
原则。
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于民国98年11月6日作成释字第666号解释,社会秩序维护法有关性交易
行为“罚娼不罚嫖”规定,违反宪法平等原则,今年11月6日失效。
内政部说,行政院人权小组经讨论后,决定尊重地方自治精神,地方政府可本于自治原则
,在都市计画商业区或非都市土地游憩用地范围内,规划性工作者得从事性交易特定区域
,但为避免对民众居住生活品质造成负面影响,性工作场所须距文教、宗教设施适当距离
。
至于目前各地方依现有规定已合法存在的性交易场所,内政部表示,基于特定历史背景因
素考虑,地方政府可允许继续营运。
内政部说,凡在地方政府规划的特定区域内,性工作者可依法提出申请登记;但在特定区
域外,一律禁止从事性交易行为,违反者性交易双方都罚。
据内政部去年11月委托民意调查公司作的民调结果,主张全面开放性交易工作的有7.6%,
主张全面禁止性交易的有14.5%,主张“有条件开放”的占76.5%。1000406
性交易纳管理 专区外娼嫖都罚
(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6日电)内政部今晚表示,将推动修改社会秩序维护法,基于平
等原则,由“罚娼不罚嫖”改为性交易专区外“性交易双方皆罚”。内政部说,既要管理
,不可能不罚。
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于民国98年11月6日作成释字第666号解释,社会秩序维护法性交易行为
“罚娼不罚嫖”规定,违反宪法平等原则,今年11月6日失效。
内政部晚间宣布,经行政院人权小组讨论后,决定尊重地方自治精神,地方政府可本于自
治原则,在特定区域内规划性工作者从事性交易;但在特定区域外,一律禁止从事性交易
行为,违反者性交易双方都罚。
内政部法规委员会参事刘文仕表示,社会秩序维护法“罚娼不罚嫖”被宣告违宪后,广泛
讨论各项议题如性工作权等,“性工作除罚化”讨论也是,除罚化与否,一直是修法考量
选项之一,但从没说一定要除罚化。
他说,目前设定的“性交易双方皆罚”修法方向,是内政部基于多次座谈会及民意调查结
果,及行政院拍板的“适度开放、有效管理”原则,毕竟“既然要管理,不可能不罚”。
刘文仕表示,大法官解释“罚娼不罚嫖”违反平等原则,但到底是两者都罚,或两者都不
罚,立法政策面交由行政机关衡量。1000406
地方性交易专区 绿质疑蓝谨慎
(中央社记者陈伟婷、温贵香台北6日电)地方政府可自行规划设性交易专区,民主进步
党立法院党团今天表示,责任推给地方政府是没担当的做法;中国国民党中央政策委员会
执行长林益世说,设专区应谨慎小心。
社会秩序维护法“罚娼不罚嫖”相关规定今年11月将失效,行政院长吴敦义指示修法。至
于性交易是否设专区?内政部表示,地方政府可自行规划,性工作者可依法提出申请登记
。
林益世晚间受访时表示,应正面看待性产业,但设专区要谨慎小心,看看社会民情能否接
受;国民党团将体会民情、充分了解后再回应。
民进党团干事长高志鹏说,中央政府把责任推给地方政府,这是陷地方政府于不义,没有
担当;且是否设置性交易专区,未经各界讨论,也未考量社会是否接受,政府决策草率,
相信没有地方政府敢设专区。
民进党籍立法委员黄淑英表示,中央政府推卸责任,未经讨论就把争议性问题丢给地方政
府,不负责任。若由地方政府自行决定是否设置专区,会造成各地方政府规定不一致,可
能造成流动情况,中央政府不能置身事外。1000406
http://www.cna.com.tw/ShowNews/WebNews_Detail.aspx?Type=FirstNews&ID=20110406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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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交易 娼嫖皆罚 红灯区设不设 由县市长决定 更新日期:2011/07/15 03:23
中国时报【管婺媛、李明贤/台北报导】
针对日前引发争议的“红灯区”设置问题,行政院院会昨天终于拍板定案,确定让地方政
府本于自治原则,规画性交易特定区;在“红灯区”外从事性交易者,则采娼、嫖皆罚。
至于,现有的六县市合法十一家“妓女户”,则就地合法经营,但不得再扩张规模。
内政部法规会参事刘文仕指出,未来性交易专区仅能在都市计画商业区或非都市土地的游
憩用地范围内,且非都市土地也得排除儿童或青少年游憩场所。而为避免影响民众,性工
作场所必须距离文教、宗教设施适当距离。至于,现有已存在合法性交易场所,基于历史
因素,采就地合法经营模式,但不得扩张规模。
根据内政部资料,目前全台合法的“妓女户”分别分布在宜兰县、桃园县、台中县、台中
市、台南市与澎湖县六个县市中,共计十一家、四十九位性交易服务者。
依据一般“行情价”,目前性交易价格是每十五分钟八百元、过夜则是两千元。其中,全
台规模最大的合法妓女户,则是桃园县的“天天乐妓女户”,共有十一位持照的性交易服
务者,平均年龄从卅岁到四、五十岁都有,每月平均有两百人次的交易量。
此外,由于院版草案中未强制要求地方画设性交易专区,过去也有部分县市长表明不会画
设,未来一旦地方政府不设置专区,恐怕造成“春城无处不飞花”的情况。对此,刘文仕
则说,地方政府必定会依照民情需要考量专区画设,内政部对地方政府画设专区的态度“
乐观”,“外界就拭目以待吧!”
刘文仕表示,政府未来将积极提供性工作者相关协助,使其拥有其他工作技能,无须再以
性交易作为谋生手段。对于生活确有困难且具就业意愿者,政府将依其申请,辅导转业或
推介参加职业训练。草案中也规定,性交易服务者需要定期接受健康检查;若发现服务者
有传染性疾病却仍从事交易行为,主管机关将暂时撤销服务者执照,待病愈后再发还。
http://news.msn.com.tw/news2250470.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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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7 公视
授权地方设性交易专区 娼嫖都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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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多时的性交易除罪化,行政院做出重大宣布,通过“四原则、五配套”作为未来的管
理原则,包括,适度开放、有效管理、维护人权、打击犯罪;配套包括,性工作者须依法
登记、申请执照、定期接受健康检查、确保劳动权益及接受劳动检查。行政院长吴敦义强
调,这些方向都是参考民意的结果。
因为要管理要设专区,内政部也决定尊重地方自治精神,授权地方自订。
内政部强调,只有在专区内从事性交易才合法,专区外严禁性交易,否则都会受罚,而且
性工作场所必须跟文教、宗教有适当距离。不过励馨基金会批评,中央是把责任丢给地方
。
纪惠容表示,反性剥削联盟认为国家应该缩减性产业,不罚性工作者、但要罚买春者,而
且要严惩仲介获利的第三者。
由于大法官解释“罚娼不罚嫖”违宪,法律将在今年11月失效。内政部预计五月底前修正
社会秩序维护法、送行政院审查,反性剥削联盟也强调,在立法院审查时,他们也将提出
民间版本。
(2011-04-07 20:00) 公视晚间新闻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9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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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相对开放 但徒法不足以自行
在社会民情下有形同虚订之虞
先离开对性的道德价值不谈
对于争取性工作权的工作者来说 要合法从事性工作行业
不论是说服反对的民众或是透过现有的合法妓女户争取成为专区
对儿童的影响 宗教信仰 道德沉沦等因素
都会是反对的强力理由 不知道设有红灯区的国家
是在什么样的社会价值文化下 允许设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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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回来 国际绿党对娼妓的立场上似乎是反对的
但不清楚同不同意其有合法工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