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nSky0126 (昊)》之铭言:
: 请教各位前辈们:
: 我照例查询议题资料。从111开始,简章就不直接写上养成班的抬头。
: 然后从今年开始,简章说明变成直接去工作单位工作训练了,是真的吗?
: 还是111开始就这样了?这样还考试啥的吗?
有朋友今年考上综合行政类雇员,下个月准备去报到,正好藉这个标题问个问题?
依照“经济部所属事业机构人员进用办法”第8条里面有写:
“新进人员应先予试用或实习,其期间为半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始得派(雇)用。”
看起来不论派用的职员或者是雇用人员,理论上试用或实习应该是半年,
那为什么行政类雇员的试用或实习,也就是“工作训练”须要长达一年?
是因为行政类跟技术类雇员都是同一年考进来的,
而技术类雇员有半年的养成班训练加上半年的工作训练,
为了要让两边正式雇用的时间差不多,所以行政类雇员的工作训练才会长达一年?
但是这样的话是不是有点违背“经济部所属事业机构人员进用办法”里面的规定?
不晓得版上是否有人可以说明一下为什么综合行政的雇员须要一年的工作训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