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有查了一下
https://www.pcsr.com.tw/sr-Introduction/income
新进职员没有写职等职级
薪水36000~39000
新进雇员约五等左右
薪水约20000~30000
再参考了一下公务人员的年功薪俸表
A.
http://www.laws.taipei.gov.tw/lawatt/Law/A070050050001700-20110906-3000-001.pdf
B.
https://www.dgbas.gov.tw/public/Data/7427818140ZT9Y70G.pdf
B.里面有写
第二页:
1.各等级俸点折算俸额之数额系分段累计:按其应得俸点在 160 点以下之部分每俸点按 72
.7 元折算;161 点至 220 点之部分每俸点按 46.9 元折算;221 点以上之部分每俸点按 66
.6 元折算。如有不足 5 元之畸零数均以 5 元计。 2.各职等粗线以下为本俸,粗线以上
为年功俸。
3.本表自100年7月1日生效。
第三页:
说明:一、适用对象:财政部财税资料中心、经济部投资业务处、国际合作处、工业局、加
工出口区管理处、国际贸易局、交通部运输研究所、行政院主计处电子处理资料中心、前
台湾省政府资讯中心、台北市政府资讯处、高雄市政府资讯中心等机关仍适 用原单一薪
给行政机关待遇类型支给待遇之人员。
二、上列各该机关首长职务加给按其职等照一般公务机关主管职务加给数额支给,其余主
管人员数额如下:副首长 22,000 元(台北市政府资讯处、高雄市政府资讯中心副首长
9,970 元)、主任秘书及一级主管 9,220 元、副主管 6,570 元,二级主管及 相当委任第
五职等、荐任第六职等主管 4,560 元。
三、原经获得贷款购置住宅者,其贷款利息,依行政院之规定办理。 四、各该机关人员
之保险费、退休金、抚卹金、资遣费等仍应依照一般行政机关同等级公务人员待遇之数额
计算。 五、直辖市政府得视财务状况及内部需要自行减成支给。
六、本表自100年7月1日生效。
里面没有写到“经济部所属事业单位”
想请教有没有相关资料资讯情报?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