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很简单,利益。
有形的利益跟无形的利益我都写过了,但不妨再写一次:
有形的利益是,做一次可教化鉴定十万块,
台湾一年有一百五十件杀人案,也就是一千五百万,
如果连毒驾、公共汽车辗人之类的案件都算进去,那就更多了;
无形的利益是,李茂生跟司法院制定了一个"量刑基本法草案",
这个草案规定要设置一个"量刑基准委员会",
委员得设三名学者专家代表,由精通犯罪学、法律、心理学等各方面的学者出任。
李茂生制定这个法、搞这条规定的目的还用说吗?
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吧。
就是有形无形的利益,让这些人去搞可教化。
除了可教化这批人以外,另外就是监察委员、人权委员(这两者目前是一体的)
这些官缺,也有人哈得不得了,
比方说废死联盟理事长张娟芬就一直想当监委,但上次被我在八卦挡了路,
所以她恨死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