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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21:05:40ETtoday新闻云> 社会
2026年08月06日 19:57
记者闵文昱/综合报导
超速6公里撞死无照男!法官拆5426张画面大逆转 公共汽车司机获判无罪
2019年高雄发生一起死亡车祸,一名李姓公共汽车司机驾车行经前镇区中山三路
时,与一名无照骑乘机车的庄姓男子发生碰撞,庄男当场遭辗毙。由于公共汽车当时
车速46.04公里、超过该路段40公里速限6公里,李男因此遭检方依业务过失致死
罪起诉。不过,高雄地方法院审理后,委托专业单位将186秒行车纪录器画面拆解
成5426张截图逐帧分析,认定事故主因是骑士突然切入公共汽车右侧视线死角,最终
判决李男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科学鉴定还原事故经过
判决指出,事故发生于2019年4月傍晚5时许,李男驾驶高雄客运公共汽车沿前镇
区中山三路慢车道直行,庄男则无照骑乘机车行驶在公共汽车右侧。当时庄男疑为绕
过前方减速车辆,突然向左偏移切入公共汽车行驶路线,双方随即发生擦撞,庄男人
车倒地后遭公共汽车辗过,因头部外伤及颅骨骨折当场死亡。
检方及初期交通事故鉴定均认为,李男当时时速约46公里,超过速限6公里,
且未及时采取避险措施,因此认定涉有过失并提起公诉。不过,李男审理时喊冤
表示,事发当下始终注意前方车况,完全没有发现右侧有机车靠近,直到行经下
一个路口被热心民众拦下,才知道发生事故。
法官:即使守速限也无法避免碰撞
高雄地院审理期间,将事故影像送交逢甲大学车辆行车事故鉴定中心分析,
并勘验公共汽车内外8组镜头,将186秒画面逐格拆解成5426张截图。鉴定结果显示,
公共汽车全程维持在车道内直线行驶,未曾偏移或变换车道;反观庄男则一路行驶于
公共汽车右侧,为绕过前车而连续向左偏移,最后从驾驶视线死角切入,撞上公共汽车右
侧车身。
法院认为,李男驾驶大型车辆时注意力集中于前方路况,客观上难以预见右
后方会有机车突然切入死角,也没有足够时间采取闪避措施,欠缺刑法上所要求
的“预见可能性”及“回避可能性”。法官并指出,李男超速6公里虽违反交通行
政法规,但根据鉴定结果,即使依40公里速限行驶,仍无法避免这起事故,因此
超速行为与死亡结果间欠缺“相当因果关系”,最终依无罪推定原则判决李男无
罪,全案仍可依法提起上诉。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806/321479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