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uciffar (自动手枪人偶)
2025-09-17 08:55:10光复前台湾人的身分:
‧ 1895 年到 1945 年,台湾是日本殖民地,依日本法律,
台湾人是 日本国民(殖民地身分),但地位有别于本土日本人:
台湾人没有完整政治权利(例如选举权、部分公务职位受限制)。
仍受日本法规管理,持有日本户籍。
国民政府的措施:
国民党政府在接收台湾后,采取多项行政措施,让台湾人除掉殖民身分,转为中华民国国
民:
1. 户籍制度改造
原日本户籍撤销,改为 中华民国户籍。
发给 身分证与国民身分证明,法律上宣告他们不再是日本国民。
2. 法律及政治规范
适用中华民国法律,台湾人可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废止日本法律与殖民时期特别法规。
3. 教育文化改造
日本语教育逐步替换为 中文教育。
推动国民党的政治思想与国家认同教育。
目的在让台湾人从“殖民臣民”转为“中华民国国民”。
4. 经济与财产转换
原日本殖民地资产与土地,由接收机构重新管理或登记。
日本人若未返回本土,财产多由国民政府接管。
光复前,台湾人法律上是日本国民。光复后,国民党透过户籍、法律、教育与政治措施,
把台湾人的殖民地身份取消,使其成为中华民国国民。
好好感谢国民党解放台湾 把台湾人的地位一举从殖民仔提升成战胜国国民吧!
否则殖民仔的地位原本是连战败国日本人都不如的喔!
你们连选举的权利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