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大陆人民非中华民国国民!”陆委

楼主: 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   2025-07-11 19:14:46
我们来看看函释的效力
大法官亦于释字第137号解释明确指出,法官于审判案件时,对于各机关就其职掌所做有关
法规释示之行政命令,固未可迳行排斥而不用,但仍得依据法律表示其合法适当之见解。
也就是函释就是给法官参考用的
法官觉得不对可以另外做自己的见解
虽然实际上不强制
但是绿色法官一样可以遵守行政函释
就看法官到底是要公正判决还是当个绿色文盲
刚好最近找到有个判决大家可以看一下
https://bit.ly/4kBhdvY
高等行政诉讼庭第三庭
113年度诉字第323号
四、本院之判断:
...两岸人民条例第2条第3款及第4款规定,两岸人民系以“户籍”作为区别标准,而非适用
国籍法。...
可以看到这就是法院可以不管行政函释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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