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苗博雅称AI音档如脚尾饭事件 黄国昌酸:

楼主: threebar (拖鞋)   2025-06-17 12:46:23
某一时空的台湾:
日前发生员警执勤时认错人直接在大马路上举枪威胁一般民众,强迫将民众带上警车之事件。
立院质询~
黄国葱委员:
署长,我今天要问你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请你
不要转弯抹角。
警察在没有生命危险、现场没有暴力冲突的情况
下,随机拔枪、持枪对着民众进行威吓合不合法?
警政署长(迟疑):
这个……委员,我们会依照《警械使用条例》,如
果情况符合比例原则、必要性原则,执勤员警可
以依法使用枪械作为吓阻用途……
黄国葱委员(语气提高):
吓阻用途?你现在是在说,员警可以自己主观认
定现场“需要吓阻”,就可以把枪拔出来,指著一
般民众威吓是吗?
警政署长(擦汗):这、这我们…
(被打断)
黄国葱委员:那我请问你,
拔枪对人,构不构成刑法第305条恐吓危害安全
罪?
你是警政署长,你知不知道,这是“吓阻”还是
“恐吓”? 请你回答我
警政署长(语无伦次):
这、这要视、视现场状况,我们会后续调查,然
后、然后依内部SOP……
黄国葱委员(站起来、提高声量):
来,我放一段影片给你看。
(影片里黄国葱持模型手枪面露凶光指者另一人)
你看清楚了没?
这样拿着、指向人你觉得如果是一个一般人随机
向路人做这个动作,警察会不会直接压制?
那现在换作是你们员警做这个动作,你的标准在
哪里?
警政署长(脸色大变):
委员、委员不要这样,这、这样现场放这个会造
成恐慌,我、我建议委员不要拿随便放这种影片
黄国葱委员(冷冷一笑):
你会恐慌对不对?但你们警察,对着手无寸铁的
民众拔枪威吓,你却不知道那叫不叫“威吓”
喔?
我告诉你——刚刚的是‘示范片’里是模型玩具枪
啦,由合法管道取得。
依照你们现在的标准,就算是玩具枪,我也足够
被你们逮捕压制、带回警局、关48小时了。
但真正拔枪的警察,你们却说“依法行政”。
请问你们警政署到底是保护人民,还是保护滥
权?
当天晚上的政黑版的低能儿们~
puOOmal5566:我高科技IT啦,这影片不是AI就是真实记录啦,葱粉不要再胡扯了快劝他去自首啦
popcOO123:那影片到底哪来的?合法吗?进立法院有没有报备?
rOOter5566:葱粉都不敢问他枪哪里买的?是不是怕追下去有鬼?
gunbOOman:有人说那根本不是模型枪,是改造过的真枪你信不信?
polOOjob:我朋友在警界说那看起来不像模型,是气动枪,有威力的那种
zOOgler37:黄国葱什么时候变成军火专家了?这明明就真枪?
hackerOOxy:这就上次那个枪击案的侧录影片吧?
drOOama:这么爱演,干脆下次报名金马奖好了啦
killOOzone:我业余导演,那看起来就不像演的,是真的威吓,还不抓去关吗
iceOOxman:他那把我看根本不是模型,查清楚之前不能放过他
vOOoodoo7:真枪假枪不重要,重要的是谁提供他武器的?
以上chatgtp 提供
有没有chatgtp的举例逻辑屌打某不男不女的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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