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Xinz (Xinz)
2025-05-28 14:23:51重点根本不是判不判罚,而是现在的氛围就是
你敢质疑或是乱谈党的相关重点事物,就有可能
被抓去喝咖啡,这种寒蝉效应根本跟白色恐怖没两样,这样的氛围,你们还敢让中介法继续浮上台面吗?
※ 引述《ccf52881 (ccf52881)》之铭言:
: 自由
: 造谣陈菊死讯 待业女硕士被法官判不罚
: 〔记者黄佳琳/高雄报导〕监察院长陈菊因脑血管阻塞,至今仍在高医住院复健,但44岁待
: 业中的陈生女硕士却在网络发文指“ 陈菊走了?”,警方获报火速逮人,依违反社维法送
: 办,但法官认为,陈女发文时用的是“问号”,并未影响到社会安宁,因此裁定不罚。
: 判决指出,上月22日晚上7点43分,社群媒体出现1则贴文,文中指出“陈菊走了?”并在社
: 群上发烧,医院紧急驳斥“不是事实!”,警方获报后立即与刑事警察大队科侦队组成专案
: 小组侦办,经追查该贴文IP位址,当晚11点45分火速于案发4小时内,查获家住苓雅区的陈
: 女到案。
: 陈女向警方供称,她是在网络Threads看到有人贴文指“大官过世了”,因联想到陈菊还在
: 住院的新闻,才会在Ptt贴文问“陈菊走了?”未料因此闯祸。警方认为贴文未经查证散播
: 之不实讯息,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3条送办,可裁处3日以下拘留或3万元以下罚锾。
: 高雄地方法院易庭审理时,法官认为,陈女贴文标题为“陈菊走了?”、内容则是“刚刚脆
: 有人爆料,陈菊刚刚过世了??真的假的??”,
: 可见她的标题及贴文内容文句句尾均反复以问号作结,主观上知悉该消息真伪仍有待查证,
: 且警方提出的网络报导或系争贴文内留言,充其量仅能认为贴文引起社会高度讨论或关注,
: 但不足以扩张解释该贴文已使阅览者产生畏惧、恐慌或激愤等负面心理,或有因此采取不理
: 性行为举止,而有影响公共安宁情形,因此认定构成要件不符,裁定陈女不罚,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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