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按新法,仅有8位大法官的宪法法庭已经丧失裁判宪法机关之间争议的权力。
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冲突再也没有第三方仲裁的机会,直到双方就大法官任命达成共识。
当然,即使没有宪法法庭,普通法律位阶的争议自然没问题(如果司法权还要一点面子了话
,司法院还是得根据立法院通过的法律审理案子,硬坳也得在有限范围内硬坳)。
假设立法院再次通过国会听证调查法案,在国会上作伪证的官员仍然要被移送法办,不来听
证会的人民仍然可以被罚款,因为已经没有宪法法庭作出违宪判决。
(不知道我的理解正不正确:被判处违宪的法律再次被通过,在通过暂时处分或违宪判决前
应该仍然有效。)
我比较害怕的是未来双方的斗争将越来越没有底线。
强调一下,没有底线的是双方,无论民进党、国民党、民众党。
例如说,宪法增修条文第五条“司法院设大法官十五人,并以其中一人为院长、一人为副院
长,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如果总统今天宣布直接指派他提名的候选人就任大法官和司法院正副院长,就算立法院气得
跳脚“啊?我还没有同意任命啊?”总统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不爽你提释宪啊”。
这个例子有点极端,总统不太可能选择这么做,因为直接指派大法官明显违反宪法,肯定丢
选票的(但考虑到隔壁韩国总统的白痴决定,不好说一定不可能 )
又或是说,立法院直接修法“不需要全体法官一致决亦可对被告判处死刑”抵触释宪,就算
行政院和司法院气得跳脚,也得执行立法院通过的法律。
按理来说,没有违宪判决或暂时处分的法律应该需要被遵守的,一般法官必须以成文法为依
据且无权解释宪法。
如果立法院说“总统跳过立法院任命大法官,所以我拒绝接受”借此删光了行政院的预算迫
使政府停摆,或是如果行政院直接说“立法院通过的法律明显违宪,所以我拒绝接受”拒绝
编列任何立法院通过的法律规定的预算,基本上情况就失控了,因为没有人要遵守游戏规则
。
总统蛮横独断,或是国会恣意妄为,实在都不是国家人民之福。
目前为止,双方还称得上理智,攻防尚在法律容许范围内。
但如果未来任何一方翻桌,将无人有权居中仲裁。
如果真的没了宪法法庭作为最终裁判,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
记住,这才第一年而已,还有三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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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好说这次修法对哪一方更有利。
没了释宪权力,民进党将不能阻止国众两党未来任何修法。
就算司法院是民进党开的,国众两党没了宪法法庭,如果未来行政院再次拒绝依法编列预算
(就像禁伐补偿的事情一样),他们也没有任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