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金额破亿?柯文哲“一罪一罚”可能关多久 律师揭密最后刑期
三立
政治中心/林瑞恩报导
前台北市长柯文哲弊案进度,备受各界关注。今(4)日,知名律师黄帝颖在三立政论《新
台派上线》中解析了加重诈欺罪与刑法执行刑度等相关问题,若诈欺部分采取一罪一罚原则
的话,算下来可能出现类似前南投县长李朝卿当时的状况,但刑法实际执行上限则为30年。
黄帝颖解析基金会的侵占争议,本来政治献金是公益款,如果跑到基金会,就有“公益侵占
罪”的问题,另外一个就是,它有没有对价性?包括,一开始成立的那个1000万,如果是来
自京华城案或与相关公权力,有对价关系的时候,等于是行贿。
关于日前民众党QR code连结衍生出的“诈欺罪”,黄帝颖律师进一步说明,你如果QR code
是直接把款项跑到木可公司等私人帐户,而不是政治献金专户的话这个是“加重诈欺罪”,
它刑度跟侵占公益罪是一样的,也就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刑期。主持人李正皓听了惊
呼“加重诈欺搞了1.5亿,它怎么搞?”
值得注意的是,“加重诈欺罪”等属于“一罪一罚”,也就是一笔一笔这样子罚。主持人李
正皓好奇“判决书写一万年能看吗?玉皇大帝都没活一万年!”、“盘古开天,做到现在都
做不完?”黄帝颖律师补充说明,刑法有优惠原则,它上限就是有期徒刑判三十年。有的法
官会把它全部加起来写;有的法官则是写合并执行三十年,那就看地院法官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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