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我们没义务遵守判决” 翁晓玲:按大法

楼主: Heyer (Heyer)   2024-10-26 15:56:54
所以现在五权分立是这样吗?
行政院:有行政权 而且也可以不守法
可以不受监督 可以说谎 可以呛声
立法院:可以立法 可以审预算
但立的法遵不遵守是另一回事
不能监督行政院
司法院:侦查大公开
可以宣判违宪
各院会不得管到各院会
但司法院可以管
考试院:混吃等死
监察院:混吃等死、阉割立法院
故得证:司法院最大
行政院最爽
立法院最可悲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