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就对了 在野党根本不应该承认这个判决的正当性
直接拒绝这种不符三权或五权宪法 不符所谓立法监督行政概念的判决
这种判决本身就违宪 违反民主宪政精神
除非有人认为我国宪法是独裁行政精神
否则根本不用承认大法官的判决
接下来开始准备预算或修法暂时废除大法官 完全冻结大法官预算
把大法官打下神坛
叫现任大法官趁这个时间全部回学校全部再接受教育
什么叫三权分立 五权分立 好好学一学 学懂再出来
我先说 承认并遵守这个判决的在野党 绝对拿不到我的选票
身为在野党连这种基本guts都没有
还在那边矜持说 阿我不能违法
我很不情愿但还是一定要遵守大法官判决的
这种的党我不会想支持
这种法是什么法 你还要被迫遵守 笑死人
选你们在野党出来干什么的 不就是这时候要顶住压力
你们也要想想 这个判决如果你们承认了
以后立法院在野过半一样啥都做不了
鸡蛋案光电案XX案通通调查不了
财政收支划分法也不用白费力气去修了 肯定被判违宪
说你们侵犯中央的行政财政权之类的鬼话就可以不用执行
然后你们每天一样只能在立法院狗吠火车
即便过半也没有不同 那选你们当在野有何屁用
※ 引述《JuanMata (马踏飞翼度英超)》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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