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禁止通报食物中毒轻症 有搞头吗?

楼主: doro0202 (Doro)   2024-04-02 18:18:25
※ 引述《Omight (我来了)》之铭言:
: 如题
: 以前都没听过什么食物中毒
: 现在米酵菌酸引起民众食安意识
: 连集体烙赛这种轻微症状也要通报
: 实在是软土深掘 瞪鼻子上脸
: 让美食王国颜面扫地 名誉尽失
: 是不是该效法交通部的微罪不举
: 禁止通报那些集体烙赛呕吐的轻症
: 以维持台湾美食王国的美名?
: 有卦?
不行!绝对不行!!
我们可是民主法治国家!!!
应该用民主且合法的方式来处理事情
像是提案修改法律上对食物中毒的定义,然后送进国会表决
只要重新定义食物中毒,例如还活着就不算食物中毒,只是人体对食物的不良反应
那这样一定可以让台湾的食安更进步,不会再有人因为食物中毒感受到苦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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