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为什么司法机关不能用民选的?

楼主: guanquan   2024-04-02 10:04:08
※ 引述《asukaseen (微笑炸弹)》之铭言:
: 汝提
: 行政立法的首长都是民选产生
: 再怎么不爽也是体现民意少数服从多数
: 为什么三权分立中的司法权偏偏是由行政方来任命人事呢?
: 直接民选大法官不好吗?
: 保证重大刑犯关到死
: 由人民的意志决定释宪的方向不好吗?
: 有没有挂?
没有不行啊!美国很多州法官是人民直选的(也有其他任命方法,但应该没有法官考试这
种途径)。
至于联邦法官是由总统提名,参议院同意后任命(相当于我国大法官现行的任命方式),
如此也具有间接的民意基础。
英美法系的法官有造法功能,地位崇高。但我们采用的欧陆法系传统上只把法官当成适用
法条的机器,定位上与一般公务人员没啥差别,所以同样用考试方式录取,也不像美国规
定律师执业数年才能任法官;欧陆法系国家的年轻人只要精通法条通过特考,一毕业就能
当法官了。这背后的观念基础根本不同。
话说现代台湾人透过好莱坞影剧等管道接触许多美国法律文化,可能因此反而对于我国的
欧陆法体制产生隔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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