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ogsww (林晨黎)》之铭言:
: 如蹄
: 查资料很多要用到自然人凭证,那为什么不干脆弄成一张比较方便。
: 身分证代表你,自然人凭证代表你要在网络上查东西。
: 弄成一张不是很好吗?
: U咪U卦?
本来是要全部都弄成一张数位身份证没错啊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90&pid=196107
看一下其中 (三)释字第603号解释
大法官有说收集指纹违宪,但是没否决国家收集指纹的权限啊,
只是这个权限要另立法规范。我们立委猪公硬是不定法。
这就好比是你立法性交易要在指定地区才合法,但是你又不立法哪区是指定区城。
这就是立委的怠惰。就是技巧性的在反对。
说到反对,那我们来看看哪些立委反对数位身份证:
https://watchout.tw/reports/mYHvZZlOpXYJhsvfgUYR
https://futurecity.cw.com.tw/article/664
上面自己找是哪些人在反,免的抹我颜色(请让我保持漫骂各颜色的权利)
只是好巧,反性交易的跟反数位身分证的,某位人权(女权)刚好都参了一脚
其中还有人说怕中国直接入侵把个资都偷走的,
他是不是瞧不起我们IT大臣防骇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