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遭质疑取得台智光案公文正当性 陈智菡:

楼主: ip001 (ip)   2024-03-26 17:52:28
※ 引述《bulden (要死的生鱼片)》之铭言:
: ※ 引述《LeeSeDol (啧啧...)》之铭言:
: : 遭质疑取得台智光案公文正当性 陈智菡:留资料防身、防小人暗算
: : https://www.nownews.com/news/6391594
: : 今日新闻
: : 记者邱新博
: : 台北市前市长、民众党主席柯文哲跟台北市长蒋万安为了台智光监视器案隔空交火。立法
: : 院民众党团主任陈智菡昨晚也在脸书贴出台北市警局“录影监视系统专用网络服务采购案
: : ”详细价目表。国民党台北市议员游淑慧质疑,带走那么多市府文件,目前市府找不到3M
: : 、2200元费率,如何计算的文件,要不要也秀出来?对此,陈智菡今(26)日出面回应,
: : 公文都是公开透明,“如果不留着这些资料防身,难保不会被想要混淆视听的小人暗算”
: : 。
陈智函说的公开透明应该是
市政府主动公布内部公文(会议记录、内部签之类的)后,任何人都可以查询备份
问题是说,柯文哲拿出来的台智光公文
还没经过现任蒋市府公布,那还没公布前,都还是属于机密文件
公务员离职后,还是要负担一定的保密义务
公务员服务法
第 5 条
公务员有绝对保守政府机关(构)机密之义务,对于机密事件,
无论是否主管事务,均不得泄漏;离职后,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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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离职后,还是要对该公文负保密的义务
柯文哲可以自由运用的前提
除非该公文在柯文哲还是市长的时候,就已经公布过
或是经由现任蒋万安公布,人民才可以自由使用
不然在市政府没有公布解密前
柯文哲自己拿出来还没公布的公文,可能会有泄密罪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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