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新北国中生遭割喉案 行凶“干哥”移送新

楼主: hank811020 (小哲)   2024-03-21 10:49:02
1.媒体来源:
自由电子报
2.记者署名:
王定传
3.完整新闻标题:
新北国中生遭割喉案 行凶“干哥”移送新北检侦办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新北市某国中9年级杨姓学生去年12月25日遭郭姓同学持弹簧
刀割喉,送医抢救不治,案发后,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裁定郭生收容,历时2个多月调查,
法官今日上午9时45分裁定以郭生涉少年事件法中的“犯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移由新北地检署侦办。
少年法庭下午公布“干妹”裁定结果
至于案发前与死者发生冲突、找干哥郭生替她出气的林姓少女,案发后一度责付家属,不
过,少年法庭法官发现,少女在本案发生前已另涉其他少年案件,竟于调查期间涉入本案
偏差行为且嫌疑重大,又有疑似串证情形,于今年1月8日改裁定收容;她所涉案部分,少
年法庭将于今日下午2时5分宣示裁定。
此外,少年法庭在案发后隔天即12月26日即裁定将郭生收容,并于今年2月25日裁定延长
收容1个月,少女则于1月8日收容,3月8日裁定延长收容1个月;后因法官为免逾收容期间
,已主动将“少调”案“调查”程序,转成“少护”字“审理”程序,收容期间重新起算
,少年收容期限至5月7日为止、少女至5月10日。
另外,少年法庭今已裁定将少年移由检方侦办,等裁定确定后才会正式将卷证及少年移检
方侦办,少年的收容期限也将于移送检方时终止;检方接手后,若认有必要,可向少年法
庭声请将郭生羁押于少年观护所2个月,延长羁押期间与成人相同,侦查中不得逾2月,以
延长1次为限,但因少年事件处理法规定:“少年被告非不得已不得羁押”,因此本案郭
少是否声押须视新北检判断、决定。
据了解双方冲突主因是郭生的干妹林姓女学生,12月25日到杨生班上找好姊妹聊天,因而
与杨生发生冲突;杨生疑大声质问少女:“妳不是我们班的”并将她赶走,引起少女不满

少女因此向杨生隔壁班的干哥哥郭生告状,未料,郭生竟掏出预藏好的弹簧刀朝杨生颈部
、头部狂刺,杨生送医抢救,于26日不治;案发后经相验发现,郭生总计刺了杨生10刀,
包含颈动脉、左胸中6刀,右下背靠近肾脏中4刀。
依少年刑事案件处理流程,少年若涉犯刑事案件,经少年法庭调查,认少年行为时已满14
岁且涉犯最轻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犯罪情节重大等情形时,会依少年事件处理法裁定
移由送检察官侦办;若经检察官向少年法庭起诉,少年可能的结果包含科刑判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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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新北国中生遭割喉案 行凶“干哥”移送新北检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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