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上去没注意车前状况 当然不对
但现行台湾交通就是因为警察跟法律不作为才一团烂阿
你说内线龟车不应该,法律上也有罚则
问题是内车龟车被开罚的机率 比发生车祸的机率还低
内侧龟车、占用超车道,没办法民众检举
因为你没办法举证他的速度是龟速,也没开放这个检举项目
问题是你他妈的国道警察有认真再抓吗?
完全不作为
导致一堆人觉得 开内车慢慢龟,前面视野好棒喔,
还不用跟砂石车、游览车开在一起,感觉超安全的
因为台湾大车的素质,导致开中外侧车道压迫感很大
越不会开车的龟车,就越爱躲内侧
反正我龟内侧我自己爽,你们想超车自己去外面互相伤害
龟龟们变相让其他驾驶做出危险的超车行为
就如同大车管制不佳,龟车的问题
就是这个政府、还有国道警察就压根,根本没想解决问题
台湾应该修法让国道警察可以像日本一样"覆面警车" 伪装成一般民车,依法开法
就是因为不会被罚,"用路人"就不会认知到占用超车道是多危险的行为
另外要让警察依法开法业绩好的,有奖励机制
什么叫有奖励会让警察过度开罚? 你不认真开罚就是一堆驾驶心存侥幸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