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停车场假释犯枪杀2人五度判死 最高法院今自为改判无期徒刑定谳
联合
记者林孟洁
假释犯陈福祥8年前在台北市西门町峨眉停车场10分钟内持枪杀死2人,历审判死皆被撤销
发回,死者母亲曾怒骂“台湾废死吗”,更三审第五度判陈福祥死刑,最高法院经言词辩
论陈的犯行是否为情节最重大之罪等争点,今撤销原判决,自为改判无期徒刑定谳。
2015年1月13日西门町峨眉立体停车场发生枪击案,贩毒集团成员蔡宗育、蔡铠阳遗体叠
在一起、陈尸轿车内,警方调阅监视器后锁定天道盟不倒会分子陈福祥(41岁)追缉,陈
11天后落网。
法院认为陈再社会化可能性低,一审、二审、更一审、更二审判陈福祥死刑,皆被最高法
院撤销发回更审;死者蔡铠阳的母亲开庭时曾骂“不要以为今天的法律是废死”、“台湾
废死吗”、“你怎么不去死啊”。
高院更三审认为,杀害蔡宗育处无期徒刑部分,没有违误;陈福祥杀害蔡铠阳部分,陈福
祥手段凶残、属公政公约所称“最严重犯行”,而且陈曾经过长达10年多的监所教化,却
还犯下本案,可见对刑罚感应力低落,去年11月再度判决陈福祥死刑,蔡铠阳母亲曾受访
指出,这是第五度判死,她希望最高法院“放手”,让案件定谳。
最高法院经言词辩论3项法律争点,包括陈福祥犯行是否为公政公约中“情节最重大之罪
”,其二是更三审判决对于陈福祥犯罪动机、态度、是否有教化可能等量刑事由论断有无
不当之处,其三是陈福祥犯罪具体情节有无不能判处死刑的理由。
陈福祥委任律师黄照峯指出,陈福祥和蔡铠阳等人是因交易毒品而在峨眉停车场见面,陈
当时有挥手示意蔡铠阳不要靠近车辆,意味陈并非预谋杀人,也不是漫无目的滥杀无辜,
不属于情节最重大之罪。
律师表示,陈福祥本就没有杀害蔡铠阳的犯意,也不是无差别杀人,“他没有杀红了眼”
,且陈愿意配合修复式司法,鉴定报告也称陈并非完全没有教化可能性,若判处无期徒刑
,陈服刑满25年出狱已是近七旬之人,更三审科刑过重,盼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更审。
最高检察署检察官蔡瑞宗认为,陈福祥枪杀蔡宗育后,本可以逃离现场,却见蔡铠阳重返
现场而生杀人动机,且蔡铠阳当时未穿外套、没有带武器,陈却直接枪杀杀害,手段残忍
,属于故意杀人,符合情节最重大之罪,盼最高法院维持死刑判决,让案件早日定谳。
检察官当庭也转述蔡铠阳母亲的心声,表示案发后痛苦一生,陈福祥历审多次判死,但最
高法院一再发回,于案件中最有资格表示意见的是怀胎十月的母亲,盼最高法院判处死刑
定谳,还她一个公道,让社会大众还能再相信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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