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988年出生
幼稚园到高中都是念台北县的学校,也就是现在的新北市
我从幼稚园到高中,男生称呼彼此都是叫全名或绰号
男生称呼女生也是叫全名或绰号,反之亦然
除非是情侣
只有女生称呼彼此,有可能只称呼名字,不加姓氏
虽然没有成文的解释
但我自己推测
当时认为叫名字应该是很亲密的关系
或者长辈称呼晚辈,才会只叫名字
例如学校老师几乎都用名字称呼他的学生们
我是到了大学,才改用2个字称呼同学
而且大学读的学校也没很远,读台北市的大学
当兵、出社会称呼同袍、同事也是
其实一开始我也是看别人都称呼2个字
我才改用2个字叫人,自己一开始也是不太习惯
觉得彼此有这么亲密吗?
可是最近在Dcard跟PTT都看到有人说
被别人用3个字(全名)称呼,觉得很没礼貌
我觉得很疑惑,称呼全名何时变成无礼的象征
我以前还觉得,被同学用2个字称呼很无礼
我跟你有这么熟、这么亲密吗?
干嘛在那边跟我装熟
我到现在叫高中以前的同学,还是叫全名
大学以后认识的同辈,才称呼名字
有没有称呼全名,何时变得很无礼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