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戴子电脚镣杀女移工 性侵假释犯判无期

楼主: ytkuang (阿光)   2022-04-02 09:45:03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2022年4月2日
2.记者署名:
郑淑婷
3.完整新闻标题:
戴子电脚镣杀女移工 性侵假释犯判无期
4.完整新闻内文:
五十一岁性侵假释犯王鸿吉(见下图,资料照)与廿九岁越南籍吴姓逃逸女移工,去年在桃
园市新屋区海边防风林聊天时起争执,王男愤而持石块打死吴女,行凶后还到银楼买金饰,
行径冷血,王男落网时还戴着电子脚镣,他供称不满吴女提起他的性侵前科,愤而犯案,桃
园地院昨依杀人罪判王男无期徒刑。
去年七月卅一日中午,新屋区后湖溪出海口右岸防风林有一具女性遗体,衣衫不整、头部有
外伤且无身分证件,怀疑遭人性侵、杀害,警方从她身上刺青等特征,确认为已婚的吴姓越
南籍逃逸女移工,吴女平常都在新北市八里区活动,警方扩大调阅监视器,发现她的前同事
王男于事发前两天,与吴女在八里区搭上同一辆车,且王男曾犯下多起性侵案被判刑,服刑
十多年直到前年才假释出狱。
桃园地院合议庭审酌王男仅因与吴女发生口角,即心生不满而持石头攻击,导致吴女头、脸
部外伤并颅骨、颜面粉碎性凹陷骨折致死,也使吴女死前受到极度恐惧,犯罪手法残忍,行
凶后又未曾想过救人,反而离开现场到银楼购买金饰,视人命如草芥。
兼衡王男于假释期间犯案,显见未能经由徒刑而生警惕,他虽是受气愤情绪驱动而犯案,但
无情剥夺友人性命,所为难容一般社会,审理时王男对犯案过程未吐实、避重就轻,但王男
尚非无从教化矫正,判无期徒刑将其与社会永久隔离,应足以达到社会防卫目的。
收押中的王男出庭聆判,得知判决结果神情略显低落;性侵部分则因证据不足,检方已予不
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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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多起性侵假释期间再残忍杀人
司法制度告诉我们仍然可以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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