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央社
2.记者署名:
王朝钰
3.完整新闻标题:
酒驾罚锾分期没缴完过世 继承人付清房产才撤封
4.完整新闻内文:
(中央社记者王朝钰宜兰21日电)
简姓男子因酒驾等案遭罚10万余元,名下不动产遭查封才办理分期缴纳,但在缴清前过世
,依法行政执行署可对他的遗产强制执行,最后由继承人缴清剩余罚锾,不动产才撤销查
封。
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宜兰分署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设籍基隆市的简男于民国104年间在新
北市瑞芳区三爪子坑路一带开车被警员拦检酒测,因简男酒精浓度超标,且5年内酒测值
超标达2次以上,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决处裁罚新台币9万元。
连同简男先前滞纳的无照驾驶、未参与道安讲习等交通违规罚锾,共积欠10万800元罚款
,案件自105年起陆续移送宜兰分署执行,宜兰分署收案后请简男出面处理,但简男签收
相关文书后却未予回应。
宜兰分署指出,简男名下除基隆市中正区调和街房地外,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宜兰分署
只好发文查封简男名下不动产,简男在宜兰分署执行人员劝说下,才办理分期缴纳,以换
取暂不执行不动产拍卖程序。
不过,简男未缴清罚锾等款却在109年11月间过世,宜兰分署表示,依行政执行法规定,
简男虽已死亡,但因留有遗产,仍可直接对简男的遗产强制执行,最后由简男的继承人缴
清剩余的1万962元罚锾,才撤销查封登记。
宜兰分署指出,行政执行法第15条规定,义务人死亡如果留有财产者,法务部行政执行署
各分署得直接对义务人的遗产强制执行,也就是相关的税费罚锾还是可以针对义务人的遗
产强制执行。
(编辑:戴光育)1110221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需放媒体原始连结,不可用转载媒体连结: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20221029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