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
2.记者署名: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大逆转! 槟榔西施23年前遭虐死焚尸 女杀人犯改判免赔
4.完整新闻内文:
23年前,台北市17岁林姓台日混血少女到桃园槟榔摊工作,被怀疑侵占款项,遭虐死焚尸
灭迹,前年因秘密证人检举才侦破,揪出4名凶手,一审将42岁主嫌潘子鉴、43岁陈谕诗
依杀人罪各判无期徒刑,高等法院审酌2人案发时年仅19、20岁,思虑不周,均改判14年6
月;民事部份,一审判陈谕诗和潜逃海外遭通缉的被告吴男应各赔偿林女父亲177万多元
,陈女上诉主张已逾请求权时效,高院认为,林父直到去年才求偿,距侵权行为时已逾21
年,超过最长10年的请求权时效,今改判不必赔偿。
被害林姓少女独自到桃园生活,在潘子鉴等人合伙经营的槟榔摊工作,1998年12月间,服
役中的潘男怀疑林姓少女私吞营收款,伙同陈谕诗、吴姓男子将她拘禁在槟榔摊2楼房间
,期间,陈姓少女认为林女喜欢上男友吴男,加入殴打凌虐行列。
林女曾一度逃离,逃离前扬言检举潘子鉴、吴男和陈女涉吸毒罪行,潘子鉴、陈谕诗、吴
男和陈女萌生杀意,将林女捉回,剃光头凌虐、用毛巾绞死,弃尸八德区草丛,再载到平
镇郊区焚尸灭迹。
林姓少女被发现时死状悽惨,但因身上和附近找不到证件,也没有家属出面指认,全案陷
入胶着,检警只能采DNA建档,以无名尸下葬。直到2019年峰回路转,有秘密证人出面指
认,警方循线找到林女家属比对DNA,证实无名尸就是林姓少女,重启侦办,查获潘子鉴
等人。
桃院今年1月依杀人罪判潘子鉴、陈谕诗无期徒刑,共犯40岁吴男已潜逃海外,遭通缉中
,陈姓少女被少年法庭依杀人罪判14年8月。上诉后,高院8月底改判潘子鉴、陈谕诗各14
年6月徒刑。林女父亲不满判决,表示将上诉最高法院。
陈女部分,她上诉否认犯下共同杀人,且追诉时效已消灭,但高等法院不采信,判她14年
2月徒刑。
民事部份,死者林女父亲对陈谕诗等4人求偿应连带赔偿714万多元,桃园地院判陈谕诗、
吴男应各赔偿177万多元。陈谕诗不服,上诉主张林父已逾请求权时效,应判决驳回林父
的求偿案。
高等法院审理后指出,林父指控陈谕诗应负起损害赔偿责任,不过,陈谕诗等人是于1998
年12月7日涉嫌杀害林姓少女,而林父直到2020年9月24日才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距离侵权
行为已逾21年,超过民法第197条第1项所定10年的最长请求权时效,其请求权时效已完成
,因此林父不得求偿。还可上诉。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738236
6.备注:
《民法》第 197 条第 1 项规定:“因侵权行为所生之损害赔偿请求权,自请求权人知有
损害及赔偿义务人时起,二年间不行使而消灭,自有侵权行为时起,逾十年者亦同。”
这样搞...228也不用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