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阿肥好
阿肥我看了挖眼新闻,难过好几天了
觉得为什么,总是奉公守法的人
要害怕被不定时炸弹伤害
虽然有法律是保护懂法律的人
但精神病为什么可以凌驾法律?
人权?无限上纲的人权?
以前冤狱很多,所以重视犯罪者人权我觉得可以
但现在呢?明明被定谳的罪犯还有人权?
我也支持废除死刑
但“前提”是,可以把这些杀人、伤害人犯罪人(不管有无精神病
可以永远隔离开来吗?
看到这些号称自己精神病的关出来又伤害人又关
死的都是一般老百姓
还会有以暴制暴的想法,就代表法律还是不足
有些人真的死了,问题就永久解决了
不要在用智障的问A答B反驳我
什么就算杀了这个人,还是有其他罪犯
你被一个小木头刺到肉,当你要拔起来时,旁人跟你说
就算拔起来了,还是会有其他木头刺会刺到你
这个肉刺拔起来,伤口就会复原,就可以解决伤口疼痛的问题
而旁人一直无视你的伤痛,跟你问A答B
这就是我们现在环境的困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