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807号解释效应...女性无故不得拒绝夜间

楼主: kyjita (黑田佑司)   2021-08-21 08:13:50
如果觉得因为某些因素不能做夜班 那就离职
自己个人之前也有工作是必须要夜班 因为生活习惯很难调整 但这工作本来就要夜班
尽管待遇不错而且工作内容不难 但还是离职
权利本来就伴随着义务
权利既然平等 那义务也得平等 这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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