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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蒋公铜像对检察官“比中指”判刑 法官批独派:粗鄙
2021-06-30 09:31 联合报 / 记者王圣藜/台北即时报导
独派“台湾建国工程队”成员林廷颖镕割蒋介石铜像,一审无罪,检方上诉,二审开庭,
林对莅庭检察官比中指被诉;台北地方法院认为,比中指是骂“一字国骂”,依侮辱公务
员罪判林拘役10日,得易科罚金1万元。可上诉。
事实上,林廷颖前案被控的毁损罪,虽然一审一度获判无罪,不过,二、三审法院都不支
持一审法院的法律见解,上个月,已改判林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罚金6万元,林有罪确定
。
士林地方检察署起诉说,林廷颖2017年6月14日晚间以乙炔喷枪、铝梯等工具在阳明山国
家公园辛亥光复楼前广场,将蒋介石铜像烧熔,并切割铜像的后颈部,涉及毁损罪。
士林地方法院认为,铜像高度超过1个人的身高许多,仅后方后颈部有白色及轻微切割痕
迹,正面全未受损;铜像是供人缅怀先人,一般人瞻仰时会抬头,且铜像整体完好,仍可
供他人瞻仰, 由于毁损不罚未遂犯,判林无罪。
林一审判无罪后,检察官上诉。台湾高等法院2020年8月4日上午开庭,林廷颖于台湾高检
署检察官何嘉仁论告时,不满论告内容,对何嘉仁“比中指”,台湾高检署告发林,台北
地方检察署将林起诉。
台北地院开庭,林承认对检察官比中指,否认侮辱公务员。林称,他不是针对检察官个人
,而是案子程序拖太久、心情焦躁“一时气愤就比了”,觉得抱歉。
法官审理认为,林比中指后被记明笔录,即表示因何嘉仁讲的话他有几句不认同,当时情
境并无比中指的必要,而依一般通念,比中指是对检察官骂“干”,有不屑、侮辱的意图
,非单纯发泄情绪。
林廷颖于检察官执行职务时,贬损检察官职务尊严,就算检察官当下没发现,也无碍犯罪
成立,应依法论科。
判决说,林廷颖以粗鄙手势侮辱公务员,侵害检察官职务的严正性,考量他犯后否认犯行
等,依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