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aiduc (å°ç«æŸ´)
2020-11-18 15:58:33※ 引述《lienchi (...)》之铭言:
: 通奸除罪化之后,对于征信社有什么冲
: 击吗?不过通奸除罪只是免受刑罚,民事
: 赔偿还是存在的,这样征信社蒐集证据是
: 不是还是必需的?
已故台大法学教授林山田
在他的《刑法各罪论》(下册)有讲到
征信业的主要业务应在于工商信用、债权或债务、
商标、票据、个人财务状况等事项的调查,
可是由于通奸罪的规定,
使台湾的征信业变成不务正业的行业,
外遇调查成为征信业的主要业务项目,
业务中约有四成至六成全是外遇调查。
我个人是没做过征信业
但是因为曾经把104人力银行的履历
开放给保险业和其他一些行业公司观看
所以有一家过去常打广告的征信社想征人
就主动找我去面试
这个公司是某个资深业务经理还资深业务副理找我谈
所以我从谈话的过程中粗浅地了解一些事
它所提供填写的履历表不会让人感到压力
面试过程的谈话也很轻松
不过让我了解到
同样一个案件不是固定要价
要看客户的经济能力
如果客户经济能力好 开价就要开得高
如果客户经济状况不怎样 可能就不能跟对方谈高价码
能跟客户拿到多少钱就要靠业务能力
所以是谈出来的东西
并不像便利商店或大卖场买东西会有固定的标价
征信社会给新进人员做一些调查训练
然后新进人员就还要坐在办公桌和电脑前等业务上门
这家公司只有第一个月有基本月薪
之后 全凭业务能力
而且上班时间是24小时!
我就疑惑有点不太能接受
觉得不是8个小时上下班没关系
上班12小时、16小时我还能接受
上班24小时那我睡觉吃饭洗澡要离开怎么办
业务经理要我自己想办法
说如果我不在
如果是别人接到业务业绩就是别人的
我就没业绩
或者请人帮忙我不在公司的上班时间
因为面试谈话很轻松
过程中资深业务经理还接了别人打进他手机的电话
还讲了不少时间
我也就趁机看看我的手机
然后他讲完电话我要收我的手机时
他竟然趁机用他的手机把我照相照下来了
我无法肯定他是照我相存盘还是萤幕截图
不过我感觉还好像被他照相了
反正我没要去他们公司上班
就当作留给他们履历表上的一张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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