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新头壳newtalk
2.记者署名:
张珮慈
3.完整新闻标题:
陈唐山涉贿获不起诉 检方:与职务无对价关系
4.完整新闻内文:
台北地检署侦办立委收贿案今天侦结,依《贪污治罪条例》罪嫌起诉民进党籍立委苏震清
、国民党籍立委廖国栋、陈超明及时代力量前立委徐永明等12人。前立委陈唐山则获不起
诉,检察官说明,陈唐山担任立委时虽替争夺SOGO经营权的李恒隆发声,并陆续收李恒隆
共122万元,但这些钱与陈唐山职务并无对价关系,因此认定他不涉贪污罪责,予以不起
诉处分。
陈唐山因早年参与台独运动,被当时国民党政府列为“黑名单”,1992年后加入民进党,
曾任立委、台南县长、外交部长、国安会秘书长、总统府秘书长等要职,现任远景基金会
董事长。
本案缘于前太流董事长李恒隆为争夺SOGO经营权,在2013年至2018年间涉嫌透过“是知管
理顾问公司”总经理郭克铭,向立委苏震清、廖国栋、陈超明等人行贿,透过《公司法》
修法或举办公听会等方式,施压经济部官员撤销太流增资登记。
陈唐山在立委任内多次针对太流公司增资争议为李恒隆发声,李恒隆则以协助陈唐山支付
民进党党费为由,开立27万元支票给陈唐山。2016年陈唐山卸任后,陆续收下李恒隆给予
的50万元支票与3张各15万元的支票。
检方侦办之初认为陈唐山向李恒隆收取122万元,涉犯《贪污治罪条例》收贿罪嫌,侦讯
后裁定50万元交保。陈唐山坦承李恒隆确实有拿钱给他,但强调两人交情极深,替他说话
与钱无关。
李恒隆也供称与陈唐山互相帮忙是长期而“源源不断”,陈有困难时,他出钱资助是应该
的,就算陈没帮他处理SOGO案,只要陈有困难,他还是会帮忙,这与其他立委情况不一样
。
对此,检方认为李恒隆并未明示或暗示陈唐山以立委职权协助处理SOGO争议,且李恒隆在
陈唐山担任立委前,即出钱资助陈唐山,即使卸任后,李恒隆仍持续赠予金钱,可见两人
关系深厚,此笔款项与陈唐山职务上行为应无对价关系,予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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